招标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食品特色产业园A-09-1/01地块平场项目(BG202400581)
金额
259.8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9.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老师1573012233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左老师023472662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食品特色产业园A-09-1/01地块平场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包1: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食品特色产业园A-09-1/01地块平场项目项目
259.838172
5
1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598381.7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28049.19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4年 8 月 12 日至2024年 8 月 23 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北京时间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23 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
方式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
(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1401010400187120000000172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
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
(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保证金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
(二)具体要求: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
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
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老师   
电  话:02347266267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15730122338
地  址: 江津区滨江路支坪段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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