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高新区沣河、潏河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czb-24037
预算金额1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萌029-81153503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壹鼎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煜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安高新区沣河、滴河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项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DCZB-2403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高新区沣河、谲河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40万元,招标人为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沣河、濡河现场环境及河湖长日常巡河发现,沣河、滴河当前因季节性出现 大量水生植物、水面漂浮物等,导致沣河、谲河湿地公园水质不稳定,部分时段水质不达标, 流速度变慢等问题,高新区河湖管理部及河湖长对该段沿线进行排查,拟委托第三方公司开 展高新区沣河、滴河沿途水草水面漂浮物垃圾清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高新区沣河、濡河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高新区沣河、滴河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提交诚信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一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一(财库 <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一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一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财库(2014〕68号、《民 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一(财库 (2019〕2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 办采(2018〕23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即日起至2024年09月2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中航富士达基地办公楼3楼303 室购买采购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2.采购文件现场领取,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中航富士达基地办公楼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中航富士达基地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新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 址:西安高新区含章路丝路创智谷5号楼2层 联系人:陈萌 电 话:029-81153503 电子邮件: 4102324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壹鼎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中航富士达基地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人: 胡煜峰 电 话: 13201586586 电子邮件: yidingcheng52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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