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市政项目经理部路灯、电缆保护管、护栏招标公告ZT17-4GSZG-2023-09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深汕市政项目经理部
路灯、电缆保护管、护栏招标公告
ZT17-4GSZG-2023-09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已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园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20]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工程费用来自深圳市财政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经公司批准,本项目路灯、电缆保护管、护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园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包括通港大道(K7+420~K10+630.999)及沿河东路北延段(600米)全段:主要有路基、路面(含全线面层)、桥涵(不含箱梁及箱涵预制)、河道改迁、给排水、电气、燃气、景观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管线改迁、交通疏解、水土保持等工程、涉厦深铁路(广铁集团)工程、涉高速工程、BIM及信息化。合同额为5.84亿元,工期790天。
主要工程量有:1、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方:95万立方,其中挖石方19万立方;填方79万立方。2、特殊路基处理方式:采用土工格栅、冲击碾压及换填碎石方案,土工格栅铺设29000平方,冲击碾压63900平方,回填碎石约68012.32立方。3、桥梁桩基础、桩径1.2米,桩长约2144米,小箱梁共29片。
2.2 招标内容
路灯、电缆保护管、护栏总共分为3个包件:LD-01、DLG-01、HL-01,计划交货期等待甲方通知。
序号 | 物资类型 | 规格型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路灯 |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LD-01 | 路灯 | 套 | 926 | 500 | 2 | |
2 | 电缆保护管 |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DLG-01 | PVC-U管 | m | 100000 | 500 | 2 | |
3 | 防撞护栏 |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HL-01 | 钢结构护栏 | m | 2949 | 500 | 2 | |
说明:1、交货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指定工点; 2、供货具体时间、数量以实际需求计划(订单)及现场到货数量为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现金或银行电汇,账户信息见联系方式。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2生产能力:
路灯、电缆保护管、护栏投标人供应能力需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需求,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3.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壹份;如果国家或地方对投标物资有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关物资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资质资料。
投标物资智慧路灯品牌必须在业主指定的以下品牌范围内:上海三思、华体照明、勤上光电;LED照明灯具品牌必须在业主指定的以下品牌范围内:飞利浦、勤上光电、索恩、欧司朗、GE。
3.5供货业绩:
须提供2021、2022年期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存在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发生恶意法律诉讼的案件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未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3.7其他要求:
3.7.1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需提供所有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7.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铁路总公司列入合作方警示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列的相关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招标文件价格见2.2表格标价,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1700025892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说明: 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庭寮背村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庭寮背村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庭寮背村
联 系 人:王文才
电 话:13623446227
电子邮件:459288557@qq.com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招标编号:ZT17-4GSZG-2023-09 | |||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
购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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