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交货方式: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5.2.1执法终端功能要求
软件需求:满足智慧环保相关操作平台技术参数的需要,支持、兼容、响应执法局现有的移动执法系统,满足移动执法系统的技术要求,能与相关模块进行对接。一是支持移动执法系统的基础数据库,满足现场执法终端的业务查询需求;二是后台管理系统能实现对网格、污染源的标准化管理和现场执法信息的统一管理;三是现场端应用必须具备接受任务、数据查询、填写表单等信息采集的现场执法功能。
硬件需求:终端须为5G全网通(支持电信/移动/联通的5G数据业务)手机。能提供清晰稳定的图片,能较好的展现不同光线下的现场环境,主摄像头支持双摄模式,分辨率需1200万像素以上,光圈达到f/1.6。现场执法需要存储照片多,内存需求大,存储空间不低于8G+256GB。电池需耐用,电池容量不得少于4000mAh。
5.2.2通信服务要求
5.2.2.1、信号要求
考虑执法便利性,执法地点的多样性,及执法软件实施的通过性,需采用通信频率较低、穿透性较强的5G信号,5G通信频段在1000MHZ以下。
5.2.2.2、流量要求
执法过程对数据流量消耗大,执法人员沟通频繁,目前国内三大运营商,在5G套餐中都没有不限量的套餐,因此本次套餐数据流量要求为60G不限速,且套餐内的通话时长不低于3000分钟/月。
5.2.2.3、硬件部分
该项目执法终端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终端的维护服务。
5.2.2.4、通信部分
服务响应标准:供应商提供全年7*24小时响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恢复。
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
故障排查反馈:30分钟内。
故障处理时限:4小时内。
故障排查回访:24小时内。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乙方以提供服务为目的,以遵循合法、正当、必要为原则,采取信息化、纸质记录等方式,在国家规定范围和乙方业务范围内收集和使用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
6.1.2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6.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业务服务相关的全面、真实的信息和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错误导致业务未完成的,项目时间相应顺延。
6.1.4乙方以优惠的条件为甲方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本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6.1.5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进度延迟,技术服务达不到业主方进度节点要求和实用性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乙方的违约责任。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约定为甲方提供经双方商定的服务,并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6.2.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
6.2.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6.2.4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及时性与完整性,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履行义务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负有赔偿甲方由此造成损失的义务。
6.2.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变更,在项目确认单的范围内适度进行方案的修改、升级工作,超出界定范围的变更另行协商。
7.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后继续履行协议。
7.4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各方均存在履约能力时,应当继续履行该协议。
7.5由于乙方技术服务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标准或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或者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的,甲方随时享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可不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享有对乙方追偿的权利。
见附件一: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