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ss-2023-01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C-SS-2023-012-1 公告公示信息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宿松县医养中心一期(宿松县中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项目编号:GC-SS-2023-012),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清单里只表明了10千伏外线长度420米,经现场调查周边没有可接入的电源点,该长度能否满足项目要求?
答:自行踏勘收集项目资料,进行深化设计,工程量不足的分项工程可在清单中增加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
 
问题2:工程量清单中配电柜无图纸,缺少地上电力总平图,请提供。
答: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已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问题3:图纸中高压柜柜型为KYN28A-12型,低压柜柜型GCS型,清单中高压柜柜型UNISAFE型,低压柜柜型MNS型,请确定此次投标高低压柜柜型。工程量清单中第11条槽型母线无具体规格型号,请明确。
答:清单中已提供的内容与图纸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清单为准。清单中无对应内容,以投标人自行深化设计选用的规格型号为准,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进行优化选择。
 
问题4:请明确“各专业增补工程”、“外线工程”是否包含在此次投标总价范围内。
答:是,请按清单内容结合深化设计,进行报价。
 
问题5:本项目红线外电源点至接驳点的电缆和土建通道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6:设计费是否需要单独列项,还是总价考虑?
答:设计费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
 
问题7:本项目清单修改部分是否在原清单修改,还是另列清单增减?
答:在原清单修改。
 
问题8:本次报价是否以提供清单为准?
答:根据已提供的清单,结合深化设计内容对工程量补充,进行报价。
 
问题9:运维任务书中托管运维范围是否从供电公司和用户的资产分界点开始?总配电箱是否在管理范围内,还是仅到电缆部分,请予以明确。
答:托管运维范围从供电公司和用户的资产分界点开始,总配电箱在管理范围内。
 
问题10:第六条 第二款、第三款中约定的严格维护保养中抢修不及时、物资更新、更换、检测等不及时的标准是什么?如何界定?请明确。
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时间及招标文件中运维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11:运维合同中巡检周期与运维任务书约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运维任务书为准。
 
问题12:运维合同中:第2.6条 运行中高压柜内电缆接头和高压断路器触头,红外无法检测到,且未明确红外测温以及红外检测报告多久一次?请对上述内容予以明确。
答:运维合同中未明确或未做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运维方案章节中明确。
问题13:运维任务书中(二)项目托管运维范围:设备、易损件、易耗品等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应确定每年免费更换金额的上限,否则将无限扩大我方责任,请明确是否接受修改补充。
答:不接受。
 
补充说明:本项目同时执行《关于印发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松政(2023)12号),文件内容见附件。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中医院、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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