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医学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欧阳嘉伟0591-87452022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2]FJXFZB[CS]2022003

    2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医学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2022-09-1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FJXFZB[CS]2022003的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医学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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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90199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医学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包)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4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服务期为一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36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医学检测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如果无法满足响应文件要求的,以虚假应标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力。 6.1.2、验收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采购合同要求执行。 6.1.3、验收费用: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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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以实际发生金额,按季度开票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和乙方双方在有效期内,可以协商变更和补充相关内容,但应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 10.2、甲方和乙方双方的任何一方若须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并结清相关款项后才能终止。 10.3、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全部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在协议执行期间,若发生任何争议或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友好协 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须每天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须满足目前外送的检测项目,并能扩展以后的临床需求。 3、乙方须承诺所委托检验项目若后期物价有变动,须按最新的福建省物价执行。 4、乙方具有完善的自动化标本分拣流程及系统。 5、甲方对检查结果异议时,乙方应免费进行复查。 6、乙方须免费提供送检项目所需特殊采血管、标本瓶(盒)、防腐剂等检测使用相应耗材。 7、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定期出版更新的《检验项目册》。 8、乙方须为甲方送检的所有合格的检测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9、乙方检验检查结果报告格式须符合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包含准确、完善的病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门诊号、住院号、送检科室及送检医生等相关信息)、使用设备、检测方法。 10、乙方应与甲方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标本的信息采集和报告回传,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1、乙方须提供高质量的检验设备及检验试剂。 12、乙方实验室具有高质量病理远程会诊系统,须提供设备实景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 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36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阳岐路53号3号楼
单位负责人: 黄晓云 单位负责人: 褚佳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欧阳嘉伟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1-8745202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吉祥支行
账号: 账号: 1402023319600044423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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