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楼改造零星工程
金额
28.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楼改造零星工程
预算金额:¥285755.28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通过询比采购择优选择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楼改造零星工程施工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楼改造零星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楼。
3.项目建设内容:拆除部分、水电改造、顶面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专用定制类柜体、灯具、综合部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项目预算:¥ 285755.28 元(最高限价)。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服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楼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0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6-05 17:33:15
采购编号:YNYXB07010100Z20231310538
采购单位:华宁县宁州卫生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新登记注册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提供参加本次询比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
以上内容投标人自行承诺,如若出现上述情况依旧参与招标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取消竞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备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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