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市西山水厂二期工程水泵设备采购 | 招标阶段 | 设备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四、“★”号条款汇总表第3条、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项目技术要求-3.2.★机组技术参数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二、其他资料《“★”号条款汇总表》第3条内容已做修改,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文件”-“其他”节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标评分标准(40分)-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5分)中第3点“3、水泵出厂性能检测评分”的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 “水泵出厂性能检测评分: ①水泵制造商的水泵测试台获得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证书并承诺用此平台进行性能测试的得 0.5 分,同时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a、相关的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书;b、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中“国家质检中心名录”可查询到的单位,并提供有效清晰可辨的网页截图,须体现检测机构的单位名称; ②水泵制造商的水泵测试台获得其他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证书并承诺用此平台进行性能测试的得 0.2分,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扫描件及制造商承诺书。本项①和②不重复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标评分标准(40分)-对投标设备全寿命周期综合费用评价(2 分)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对投标设备全寿命周期综合费用评价: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易损件明细清单报价表(原厂配套的易损件各1台套,明细如下:1、机械密封,2、轴套(如有),3、水泵轴承,4、电机轴承。具体《易损件明细清单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二、其他资料-《承诺函三》)进行评价,按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第一名得 2 分、第二名得 1 分、第三名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易损件明细清单报价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04月01日10时15分00秒。招标文件涉及上述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五、本答疑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3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