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及妇女儿童健康中心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答疑回复3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及妇女儿童健康中心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FGGJ-GC2020-287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四、答疑回复: 答疑一:答疑三为“一、项目人员”更正为: 一、项目人员(满分7分) 1)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4500万元(不含)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满分3分,同一项目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疑问:上述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均为“具有电气、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名称只有一个,不会同时具有电气、机电相关专业等多个专业并存的现象。 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均为“具有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 答疑二:答疑五为“四、售后服务能力中第2条”更正为: 2、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此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合同含售后服务内容),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项目维保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合同复印件。)” 疑问:本次答疑第二十五条中要求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截图,但此处仍未更改,是否会存在分歧,建议明确。 建议修改为:“四、售后服务能力中第2条”更正为: 2、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此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合同含售后服务内容),或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项目维保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截图)、合同复印件。)” 答: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及妇女儿童健康中心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答疑回复及变更2”中答疑二十五是对答疑五的补充说明,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三:质疑内容:评分办法中“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①投标单位所承建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②投标单位所承建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获得“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具体名单附后),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同一建设工程获得的上述奖项按一个奖项计分。①②不累计加分。)” 招标文件中“①②不累计加分。”有两种理解:1)同一项目同时获得“鲁班奖、黄山杯”,不累计计两次分,只计取最高一次得分;2)第①项和第②项不累计计分。 若为“第①项和第②项不累计加分”,明显存在限制性,即必须具有2个鲁班奖才能得满分,“黄山杯”无任何设置意义。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给予明确的答复,按照“同一项目同时获得“鲁班奖、黄山杯时,不累计计两次分,只计取最高一次得分”。我司强烈要求本次项目应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招投标工作,保留向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答:1、同一建设工程获得的上述奖项按一个奖项计分。 2、①②奖项不累计加分。 答疑四:答疑三为“一、项目人员”更正为: 一、项目人员(满分7分) 1)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4500万元(不含)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满分3分,同一项目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疑问: (1)上述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未明确具体时间; (2)一般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项目,如金额达到千万级以上的,那么弱电子系统几乎相差无几,只是体量上的区别,本次答疑直接要求项目经理具有3个3500-4000万或2个4000-4500万或1个4500万以上的业绩才能得到满足,要求较为苛刻,且有针对某公司量身定制的嫌疑,为保证本次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让更多优秀的潜在投标人参与到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建议如下: 建议修改为:“一、项目人员”更正为: 一、项目人员(满分7分) 1)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3500万元(不含)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满分3分,同一项目业绩以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时间要求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其他未提及的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五:针对我司提出的关于“鲁班奖和黄山杯”的评分细则,招标人未正面且明确的回复,具体如下: 请明确此处是否为“(同一建设工程同时满足①②项时按照最高分计分)”。 答:详见答疑三回复。 答疑六:评分办法中要求“投标单位所承建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获得的“鲁班奖、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但未提及如何证明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为投标人所承建。 请明确投标人获得“鲁班奖、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该提供相应的智能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并满足评分办法备注业绩和奖项要求(如下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七:答疑文件二中重新要求了项目经理业绩,但未提及业绩的时间点,仅仅要求了金额和类型,如下图: 为保证公平公正,不为某单位量身定制,应采用与企业业绩同样的时间点要求,即2017年1月1日以来,并满足评分办法备注业绩和奖项要求(如下图): 答:详见答疑四回复。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0年6月29日 附件如下: |
关于“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及妇女儿童健康中心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答疑回复及变更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专科大楼及妇女儿童健康中心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FGGJ-GC2020-287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四、答疑回复及变更: 一、答疑一:投标人在阜阳地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限制投标的,能否参与这次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答疑二:评标办法中对项目人员的要求 一、项目人员(满分 7 分) 1、拟派本项目经理: 1)具有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专家证书的得 2 分; 2)具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颁发的专家证书的得 2 分; 3)具有电气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1.项目要求要有专家证书,所获的专家证书是什么类型的专家证书。在国内所有的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均系高级工程师,他们的证件是否有效。 2.本项目集项目经理一人需同时有①②③个条件的有明显的排他,为某家投标人量身定制,有背招投标法的公平公正。 3.在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应是依项目管理及业务指导为主,应体现项目经理的优秀与否。项目经理应具备正高级以上职称,获得建筑智能化工程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答疑三:公共广播兼应急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中的推荐品牌ITC、声浪、3a均为广州市保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品牌清单见截图: 事实依据: 1、3a与ITC均为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品牌查询链接 https://ip.tianyancha.com/search/s3?key=JUU0JUJGJTlEJUU0JUJDJUE2JUU3JTk0JUI1JUU1JUFEJTkw
2、声浪官网品牌介绍链接:
3、《声浪》为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品牌的佐证: 查询链接:https://ip.tianyancha.com/search/s3?key=JUU0JUJGJTlEJUU0JUJDJUE2JUU3JTk0JUI1JUU1JUFEJTkw
4、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佐证:
3C查询链接:http://webdata.cqccms.com.cn/webdata/query/CCCCerti.do
请求:建议删除其他二个品牌,推荐品牌建议更改为迪士普、湖山、C-MARK、台电、JSL、TOA等国内知名品牌,依法依规为市场创造公平参与的良性市场氛围。 答: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中提供了参考品牌,但这些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不低于推荐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四、答疑四:招标文件第22页,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3 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之一参与投标的,无论是否中标均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列入黑名单(失信人名单)。 目前除了中央及各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特别是各个地方具体的法规又不太一样。本条作为资格要求,仅仅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面太广。作为投标人有时并不清楚其在其他地方或区域有没有违反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在资格条件中又明确写明有以上情形之一参与投标的,无论是否中标均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列入黑名单(失信人名单)。因为本条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情形,容易造成误解和法律法规错误适用的风险,也给项目招标后期潜在投标人误用法律法规扰乱招投标提供了争议的机会。本项是资格条件条款,建议直接删除,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投诉,耽误项目后期的施工,给项目履约增添风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疑问五: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存在被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不良行为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本条要求过于严格,同时也过于宽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国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哪个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哪种行政处罚,非常容易造成后期投标人的乱投诉,耽误项目后期的施工,给项目履约增添风险。由于本项是废标条款,属于资格条件,建议删除,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投诉。可以修改为比较明确的条款:投标人在阜阳地区无行政处罚或被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答疑六:招标文件第 59 页,评标办法关于项目人员拟派本项目经理: 1)具有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专家证书的得 2分; 2)具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颁发的专家证书的得 2 分; 3)具有电气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 上述条件明显为某家投标人量身定制,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具体施工负责人,常年在项目上参与项目建设,而本项目招标办法要求同时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的专家,还指定特定的专业职称电气工程专业,与本项目作为智能化工程招标实际情况不符合,如项目经理是施工负责人,要求其是设计专家,明显与实际需求不符;智能化工程项目经理通常需要与机电相关专业,特别是智能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而本项目招标要求电气工程专业明确与本项目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不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答疑七: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此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项目维保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4 分。(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维保合同复印件。) 上述条件明显为某家投标人量身定制,本项目不存在每年维保费用500万元以上,本项目并非维保招标,建议将智能化维保业绩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变更一: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的部分,请参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6日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阜公管[2020]26号《关于修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条款的通知》相关要求。
九、变更二:原招标公告中“4. 招标文件的获取”中4.2 招标文件费用:特别注意条款现变更为: 特别注意:(1)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选择银行转帐方式时,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2)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选择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时,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银行账户中任选一个银行账户转入。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0年6月18日 附件如下: 阜公管[2020]26号网站截图.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