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9777370513409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3109777370513409  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代采)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台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1、CPU :英特尔 i3-12100(3.3 GHz /4核/8线程);
2、主板:英特尔 H670芯片组; 1 个全高 PCI ; 1 个 PCIe x1 ; 1 个 PCIe x16 ;2 个 M.2 ;
3、内存:8G DDR4-3200,支持双通道内存,最大支持64GB;4、硬盘:256G NVMe M.2 SSD硬盘;5、网卡:集成千兆网卡;6、机箱电源:180W高效节能电源(能效不低于90%,提供认证证书);
7、显卡:高性能集成显卡;
8、接口:前置:1 个耳机/麦克风组合插孔;4 个 SuperSpeed USB 5Gbps 信率端口;2 个 SuperSpeed USB 10Gbps 信率端口;后置:1 个 HDMI;1 个音频输入;1 个音频输出;1 个电源接口;1 个 RJ-45;1 个串口;1 个 VGA;2 个 USB 2.0;
9、系统:原厂预装正版Windows 系统;
10、办公软件:WPS;
11、显示器:同主机品牌21.5寸1920×1080分辨率宽屏液晶显示器,VGA+HDMI双接口;
12、还原卡:出厂自带BIOS版还原卡,支持系统自动还原、同时支持GPT分区和MBR分区、自动修改IP和计算机名、硬盘保护、网络同传、增量拷贝、断点续传、远程唤醒、远程重启、远程锁定、远程关机、千兆网络传输速度最大可以达到7G/分钟或以上、支持多硬盘、可以从底层控制U盘和光驱等设备的使用;支持加密传输(提供加密传输截图证明);
13、售后服务及认证:制造厂商售后服务体系通过TSIA EXCELLENCE认证,无故障运行时间 MTBF的M0值不低于180万小时(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提供4PS五星级认证,以上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厂商鲜章的证书扫描件;
14、质保:原厂三年质保,为保障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用附件形式扫描并上传计算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此售后服务承诺函纸质原件,未按要求上传资料或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纸质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其中:计算机241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无
 采购限价:¥3,800.00元
 数量:241
 小计:¥915,8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彭水县
5、配送区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3-08-17 09: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3-08-17 10:0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质保:原厂三年质保,为保障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用附件形式扫描并上传计算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此售后服务承诺函纸质原件,未按要求上传资料或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纸质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8、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街110号
  联 系 人:陈彪
  联系电话:78846150
  邮政编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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