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DZC20180968
计 划 编 号:ZCB20180839
甲 方: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 方:黑龙江厚德贸易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80968大庆市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拆卸、包装、搬迁、安装、调试、校准服务项目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DZC20180968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拆卸、包装、搬迁、安装、调试、校准服务项目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其它设备及物品搬迁(见附件1仪器设备及物品搬迁明细表的第49-211号) | 改建前将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改建完成后,再将上述物品搬回。 | 项 | 1 | 98000.00 | 98000.00 | 无 | 2018-12-31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48台套设备(见附件1仪器设备及物品搬迁明细表的第1-48号) | 技术搬迁。 | 项 | 1 | 277000.00 | 277000.00 | 无 | 2018-12-31 | |||
合计 | 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气相色谱仪/质谱联用仪 1
2 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 1 套
3 气相色谱仪 1
4 气相色谱仪 1
5 气相色谱 1
6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
7 液相色谱仪 1
8 离子色谱仪 1
9 原子吸收石墨炉 1
10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11 电感藕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
12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 1
13 原子荧光光谱仪 1
14 全自动热脱附仪 1
15 流动注射全自动水质分析仪 1
16 四路低本底αβ测定仪 1
序号 名称 数量
17 超净纯水器 1
18 超净纯水器 1
19 固相萃取装置 1
20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21 微波消解器 1
22 全自动消解装置 1
23 测汞仪 1
24 自动电位滴定仪 1
25 全自动脂肪测定仪1 1
26 全自动平行蒸发仪 1
27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1
28 空调器 1
29 空调器 1
30 空调器 1
3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32 双光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33 干烤灭菌箱 1
34 纯水处理器 1
35 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 1
序号 名称 数量
36 酶标仪 1
37 尿碘消解仪 1
38 电子天平 1
39 电子天平 1
40 电子天平 1
41 通风橱拆运 20
42 实验台柜(中央台)拆运 22
43 转角台 6
44 边台 140米
45 流式细胞仪 1
46 全自动酶免分析系统 1
47 生物安全柜及超净工作台 16
48 电子天平 1
49 双筒显微镜 1
50 生物显微镜 1
51 1/万电子天平 1
52 酸度计 1
53 生化培养箱 1
54 恒温摇床培养箱 1
序号 名称 数量
55 霉菌培养箱 1
56 厌氧培养箱 1
57 落地式离心机 1
58 半自动生化仪 1
59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60 ELISA酶标仪 1
61 专用高压消毒锅 1
62 微型全自动荧光酶鉴定仪 1
63 核酸蛋白转模仪 1
64 紫外核酸蛋白测定仪 1
65 杂交炉 1
66 核酸冷冻离心干燥仪 1
67 转瓶机 1
68 干烤灭菌箱 1
69 高压灭菌器 1
70 自动洗板机 1
71 放射免疫分析仪 1
72 电泳仪 1
73 纯水处理器 1
序号 名称 数量
74 超速离心机 1
75 台式微量高速离心机 1
76 台式冷冻离心机 1
77 实验室级真空冷冻干燥机 1
78 生物解剖镜 1
79 酶标仪 1
80 多功能超高倍显微镜 1
81 倒置显微镜 1
82 撞击法狭缝式空气微生物监测仪 1
83 半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1
84 纯水处理器 1
85 全自动生化仪 1
86 医用尿液分析仪 1
87 多级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88 自动菌落计数器 1
89 空气振荡器 1
90 酸度计 1
91 生化培养箱 1
序号 名称 数量
92 恒温摇床培养箱 1
93 霉菌培养箱 1
94 厌氧培养箱 1
95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96 PCR仪 1
97 自动凝胶成像仪 1
98 干烤灭菌箱 1
99 高压灭菌器 4
100 自动洗板机 1
101 低温高速离心机 1
102 生物显微镜 1
103 酶标仪 1
104 带摄影荧光显微镜 1
105 多功能超高倍显微镜 1
106 PCR扩增仪 1
107 纯水处理器 1
108 台式高速离心机 1
109 凝胶成像仪 1
110 电泳仪 1
序号 名称 数量
111 RT-PCR仪 1
112 全自动酶免分析仪 1
113 全自动DNA片段和RNA分析仪 1
114 多级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115 自动菌落计数器 1
116 微型全自动荧光酶鉴定仪 1
117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118 倒置显微镜 1
119 1/10万电子天平 1
120 恒温培养箱 26个
121 冰箱 36个
122 低温冰柜 8个
123 试剂柜 23个
124 办公用品 70件
125 其他耗材 385箱(件)
126 原子吸收 1
127 1/万电子天平 1
128 酸度计 1
序号 名称 数量
129 恒温水浴箱 1
130 三洋冷藏箱 1
131 冰柜 1
132 电冰箱 1
133 两门扣手衣柜 6
134 四屉拉门书柜 5
135 六门扣手更衣柜 1
136 可见分光光度计 3
137 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 3
138 电导率测定仪 1
139 散射式浊度仪 1
140 静态配气装置 1
141 去湿机 1
142 气瓶柜 1
143 超声波清洗器 2
144 卫生柜-1 3
145 计算机 9
146 冷藏柜 1
147 星星陈列柜 1
序号 名称 数量
148 星星陈列柜 2
149 色度计 1
150 旋转蒸发器 1
151 干燥箱 2
152 氮吹浓缩装置 1
153 试剂冰箱 12
154 离心机 2
155 尿碘消解仪 1
156 普通冷柜 1
157 低温冷柜 1
158 二次取样研磨机 1
159 数显型往复震荡摇床 1
160 高速匀浆机 1
161 恒温水浴箱 1
162 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1
163 浊度计 1
164 超声波清洗器 2
165 制冷和加热循环器 1
序号 名称 数量
166 磁力加热搅拌器 1
167 低温冷冻离心机 1
168 循环水式真空泵 1
169 活动仪器台1.5m*0.8m 14
170 气瓶 16
171 小气瓶 1
172 风机 2
173 通风柜 3
174 办公桌 9
175 沙发床 8
176 椅子 14
177 灰色杂物柜 10
178 衣架 5
179 洗衣机 1
180 酸柜 6
181 干燥器 8
182 溶剂过滤器 2
183 自动消解 1
184 电炉子 6
序号 名称 数量
185 洗刷缸 2
186 水桶 3
187 100ml采样瓶 100
188 固体试剂 13
189 整理箱 4
190 水浴锅 6
191 热水器 3
192 光波炉 4
193 实验凳 17
194 移液管架 5
195 取样瓶 100
196 移液管 50
197 试剂瓶 80
198 漏斗 5
199 除湿机 1
200 天平台 2
201 数据处理电脑 1
202 双瓶气瓶柜 2
203 仪器台下小柜 28
序号 名称 数量
204 电脑桌 7
205 器皿柜 4
206 试剂柜 10
207 大瓶固体试剂 500
208 小瓶固体试剂 1500
209 液体试剂 100
210 玻璃器材 5000
211 其他耗材 500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服务项目: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拆卸、包装、搬迁、安装、调试、校准服务项目
验收标准:
a)投标人需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仪器整体搬迁服务,确保没有遗漏。
b)仅要求拆装、搬运的物件,投标人需妥善处理,避免搬迁过程中造成损坏。
c)要求调试的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完成调试。
d)仪器安装调试后,由投标人会同采购人对所有仪器进行安装验收,普通仪器确认通电正常即视为验收合格;小型精密仪器及大型分析仪器经指标测试合格后签订单台仪器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确认;全部仪器验收完成后签订整体验收合格报告。
e)★设备搬迁后须保证设备正常,在3个月内免费维修(设备更换除外)。
f)★设备搬迁后的3个月内,出现故障或有维护需求时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上门响应解决。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如2018年12月31日前实验室改建工程未完成,本项目的服务期时间相应顺延)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可在谈判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5、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商务文件格式或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08 。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大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人民东路文华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杨成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赵冠如
电话:0459-4608215
传真:0459-4687372
邮政编码:163311
签订地点:大庆市疾控中心
签订日期:2018-07-23
乙方:黑龙江厚德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道街31号2栋1层5.6号
法定代表人: 黄泰恒
授权委托代理人:何玉娜
电话:0451-86227369
传真:0451-86227369
邮政编码:150040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安发支行
账号:1202010100943032
签订日期:2018-07-20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