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机关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机关2024年01月至2024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4年01月至2024年0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2024年度生活垃圾清运和村庄保洁服务项目 | 穿芳峪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运营(含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和26个行政村及镇集贸市场、村庄街道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标准应达到市、区、镇规定的要求,其中包括以下几点:(1)镇域内建筑垃圾(负责各村建筑垃圾清运到镇建筑垃圾堆场);(2)镇域内河道、坑塘(负责河道、坑塘内白色垃圾、各种杂草、浮萍清理及清除)。主要包括:大巨各庄村中小市场旁坑塘,时临河(姚白庄至石白河段),刘相营(任秀峰房前坑塘、李文忠房前坑塘、刘振远房前坑塘),大辛庄(村中主河道、村东北角坑塘),壕门(壕门村南坑塘)。(3)负责各村村内百姓各家产生的厨余垃圾、杂草、秧子、树枝、核桃皮等杂物清理。(4)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运输车辆所有修车、燃油、保险(全险、含司机保险)、验车、保养(按汽车保养手册执行)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如:交通事故、违章罚款)一切费用,以及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5)需做好运输车辆及压缩厢保洁工作,随时刷洗,要求做到干净整洁。(6)应对突击迎检任务保障服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垃圾运输任务。(7)需做好风雨等困难天气条件下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得积压。(8)采购方有权监督中标方的日常清运工作。如中标方工作不到位, 采购方责令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 采购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部分资金(一事一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145 | 2024-02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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