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总站机关及直属机构空调维保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总站机关及直属机构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6202310093069070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翔 13629919888
报价起止时间:2023-10-12 17:29 - 2023-10-17 18:0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无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需按附件提供参数需求响应表及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
附件: 维保空调需求响应表.xls
响应附件要求:需按附件提供参数需求响应表及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团结路街道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总站机关及直属机构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6202310093069070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翔 13629919888
报价起止时间:2023-10-12 17:29 - 2023-10-17 18:0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无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描述:对总站机关及直属机构中央空调外机25台,中央空调内机257台,分体式空调160台,共计442台设备实施为期1年的维修保养服务。;分体式空调维保:1.总站机关75台(立柜机18台,壁挂式57台) 2.服务事业部招待所3台(立柜机3台) 3.门诊部32台(立柜机6台,壁挂式26台) 4.综合保障部南山营区17台(立柜机5台,壁挂式12台,服务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康大道) 5. 综合保障部昌吉营区33台(立柜机11台,壁挂式22台,服务地址昌吉市拥军路1号);多联机氟机中央空调:总站机关中央空调外机11台,内机90台。 服务事业部招待所中央空调外机14台,内机167台。服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需求:对总站机关及直属机构中央空调外机25台,中央空调内机257台,分体式空调160台,共计442台设备实施为期1年的维修保养服务。包含移机安装、冷媒添加、线路检修、过滤网清洗、设备巡检检修等服务。; 次要参数要求: | 442套 | 207100.00 | - |
买家留言:需按附件提供参数需求响应表及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
附件: 维保空调需求响应表.xls
响应附件要求:需按附件提供参数需求响应表及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不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团结路街道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它服务要求 | 1.所有常规保养工作,均在正常工作时间(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内进行,若遇重大保障任务有特殊需要,维保单位应随时响应并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不另行计费。 2、甲方报修故障时,维保单位须在15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人员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特殊问题需返厂维修的不超过7天,保证正常使用和设备完好。 3.维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3次,按合同价1%进行处罚,发生故障≥4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设施设备维修配件,除空调压缩机设备元件由甲方承担, 其他维修(包含空调移机)所产生的材料均由维保方承担。压缩机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维保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维保需求,需建立周/月/季度常规巡检表胶封制作成册,提交甲方,作为整个维保周期内实施维保,如实记录检查结果。 6.维保期内完成点位维修,该经费含在投标总报价内。电梯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的,由维保单位负责,人为损坏除外。 |
违约责任 | 1、维保期内,如维保单位未发现设施设备运行隐患,而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等次生损失,均由维保单位承担,同时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维保期内,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含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出现3次未及时进行现场维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配件、耗材等,若因此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出现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对故障导致的所有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4、乙方维保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物品损坏的,乙方应按原价予以赔偿。 5、因乙方日常保养和维修的工作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设备故障或影响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6、因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差额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乙方尾款中直接抵扣。尾款不足以支付的,乙方仍需承担支付责任。 7、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赔偿费,还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
付款及验收 | 付款共分3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50%的发票,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维保费用。维保满6个月后,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不限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电梯日常巡检记录、月巡检报告、季度巡检报告等资料供甲方考评维保工作,甲方验收确认本期维保工作合格后,甲方2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维保费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年维保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全年维保记录等资料供甲方考评维保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20%的维保费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