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030201109620001001y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厦门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金海派出所及新店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勘察设计)
上传时间:2023-07-20 18:00
文件编号E3502030201109620001001Y02
申请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 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1 10:15:00
文件开启时间2023-07-21 10:15:00
文件开启方式在线开标
评审办法记名投票法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p.X3{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3{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4{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4{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5{margin-top:14.0pt;margin-bottom:14.5pt;}span.X5{font-weight:bold;}span.X2{font-family:'仿宋_GB2312';font-size:10.0pt;}p.X6{text-align:left;}span.X6{font-size:10.0pt;}p.X7{margin-bottom:6.0pt;}p.X8{text-indent:28.35pt;}p.X9{text-align:justified;}span.X9{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size:9.0pt;}p.X12{text-align:center;}span.X12{font-size:9.0pt;}p.X13{text-indent:21.0pt;}span.X16{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17{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span.X1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9.0pt;}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金海派出所及新店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 14.3、14.5 条款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更改为:“采用综合收费方式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422.8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5.77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93.5786万元,浮动幅度值: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要求分区间累进制计算,计费额1000万(含)以下部分:下浮10%;计费额 1000万-5000万(含)部分:下浮20%;计费额5000万以上部分:下浮30%。
(2)基本设计收费:175.9806万元,其他设计收费:绿色建筑设计费17.598万元;其中 BIM 技术应用收费:/元【招标文件明确应用 BIM 技术的,应当列明 BIM 技术应用收费;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按照投资批复文件中 BIM 技术应用计费标准列明收费金额,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参照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厦门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计费参考〉的通知》(厦建价协[2021]05 号)计费标准列明收费金额(如有新的计费标准,则按新的计费标准执行)】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75.9806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附加调整系数: / 。
设计费计算办法:设计费计算办法: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即: 38.8 万元×1.0×1.0×(1-10%)+(163.9-38.8)万元×1.0×1.0×(1-20%)+(193.5786-163.9)万元×1.0×1.0×(1-30%)=155.775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为暂定金额,最终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以概算审批的建安工程投资额为取费基数计算,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项目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5.775万元,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与本金额不一致的,以本金额为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第9项补充合同条款-其他补充条款-二、合同数据表中第 7 项-10.3、10.4 定金、进度款的内容修改为:“1、本设计项目的设计费总额为 155.775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浮动幅度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要求分区间累进制计算,计费额 1000 万(含)以下部分:下浮 10%;计费额 1000 万-5000 万(含)部分:下浮 20%;计费额 5000 万以上部分:下浮 30%。
2、 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3、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1)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方案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5%;
(3)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45 %;
(4)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后,设计图纸交付使用,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70%;
(5)后续服务费用分两次进行拨付。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含所有设计变更和技术配合等)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0%;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支付剩余设计费用。如财务决算报告中相应的设计费结算价小于已支付金额,中标人应在 14个工作日内返还超支付的金额;
上述款项的支付需待概算批复,即财政拨付相应设计款项至发包人单位账户且设计人提供正式合法的有效发票后由发包人单位在约定付款条件全部具备后支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一、勘察工作范围和内容(一)、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修改为:“1、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和土的应力历史;2、查明场地内孤石分布情况;3、提供满足初步设计所需的岩土设计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4、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5、探明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地下水的侵蚀性及地下水补给条件;6、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要求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判定场地类别、饱和砂土及粉土的地震液化指数;7、提供基础设计所需要的岩土设计参数,并提出基础选型和施工方法的有关建议;8、提出各土层标贯击数;9、钻孔布置原则上沿建筑物周边和建筑物的主要控制线布置,最大孔距≤25 米,当相邻两孔所揭露的持力层层面高差或土层性质变化较大,或存在较多的弧石分布情况时,应及时与设计院联系,共商是否适当加密勘察点示意;10、勘察人所有勘察过程资料及终孔记录应经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现场签字确认。”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4节工程勘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四、勘察费支付办法的内容修改为:“①岩土工程勘察费支付条件:勘察人现场工作完成后,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含相应电子文档)及完整资料给发包人,勘察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 80%(若概算已批复,按批复中相应金额调整合同价);勘察人提交岩土工程勘察结算资料且岩土工程勘察费经审定,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勘察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岩土工程勘察费结算价的100%。岩土工程勘察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发包人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发包人收到勘察人提交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且发包人收到财政资金的前提下,在约定付款条件均具备后 15 日内方予支付。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②岩土工程设计费支付条件:勘察人岩土工程设计工作完成后,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设计报告(含相应电子文档)及完整资料给发包人,勘察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 80%(若概算已批复,按批复中相应金额调整合同价);勘察人提交岩土工程设计结算资料且岩土工程设计费经审定,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勘察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岩土工程设计费结算价的 100%。岩土工程设计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发包人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发包人收到勘察人提交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且发包人收到财政资金的前提下,在约定付款条件均具备后 15 日内方予支付。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③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支付办法:①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勘察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②支付条件:勘察人现场检测监测工作完成后,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含相应电子文档)及完整资料给发包人,勘察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 80%(若概算已批复,按批复中相应金额调整合同价);勘察人提交检测监测结算资料且检测监测费经审定,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勘察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检测监测费结算价的 100%。检测监测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发包人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发包人收到勘察人提交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且发包人收到财政资金的前提下,在约定付款条件均具备后 15 日内方予支付。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工程原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2 10:15:00”修改为:“2023-08-07 10:45:00”,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无内容)
招标人:厦门市公安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07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07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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