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城市温泉大道县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13979523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温泉大道县道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丰城市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批字〔2023〕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城市;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丰城境内,起于梅林镇温泉大道与S307尚黄线相交处(桩号为K0+000),上跨G60沪昆高速,途径湖塘乡富塘村、小梅园,终于隍城镇大斜村温泉大道与S307平交处(桩号为K17+823),路线全长17.82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沿线设施等其他配套工程。
2.3建设规模
2.3.1 该公路等级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及路基1/50;
2.3.2 K0+000-K3+514段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1.5米,双向四车道;K3+514-K17+823段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双向二车道;
2.3.3 路面结构:沥青砼路面结构,①K3+480-K3+514段:14cm沥青混凝土+18cm大粒径碎石基层+16cm水泥稳定基层+老路结构层(铣刨18cm面层+16cm基层);②K3+514-K8+555、K15+800-K16+800段:14cm沥青混凝土+18cm大粒径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基层+老路结构层(铣刨10cm面层);③K8+555-K15+700、K16+800-K17+823段:4cm沥青混凝土+原老路结构层(铣刨4cm 面层+部分路段局部挖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
2.8质量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5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免费下载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拒收。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5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5.6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7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8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城市人才教育小区107-109号商铺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5797683995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龙泽家园南门4栋12号商铺
联 系 人:徐女士
邮 箱:2834927019@qq.com
电 话:13979523092
邮 编:331100
监督单位:丰城市公路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95-660155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温泉大道县道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丰城市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批字〔2023〕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城市;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丰城境内,起于梅林镇温泉大道与S307尚黄线相交处(桩号为K0+000),上跨G60沪昆高速,途径湖塘乡富塘村、小梅园,终于隍城镇大斜村温泉大道与S307平交处(桩号为K17+823),路线全长17.82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沿线设施等其他配套工程。
2.3建设规模
2.3.1 该公路等级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及路基1/50;
2.3.2 K0+000-K3+514段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1.5米,双向四车道;K3+514-K17+823段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双向二车道;
2.3.3 路面结构:沥青砼路面结构,①K3+480-K3+514段:14cm沥青混凝土+18cm大粒径碎石基层+16cm水泥稳定基层+老路结构层(铣刨18cm面层+16cm基层);②K3+514-K8+555、K15+800-K16+800段:14cm沥青混凝土+18cm大粒径碎石基层+18cm水泥稳定基层+老路结构层(铣刨10cm面层);③K8+555-K15+700、K16+800-K17+823段:4cm沥青混凝土+原老路结构层(铣刨4cm 面层+部分路段局部挖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
2.8质量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5年;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免费下载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拒收。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5.5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5.6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5.7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8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城市人才教育小区107-109号商铺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5797683995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龙泽家园南门4栋12号商铺
联 系 人:徐女士
邮 箱:2834927019@qq.com
电 话:13979523092
邮 编:331100
监督单位:丰城市公路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95-660155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单个里程长度不少于12km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沥青砼路面)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④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截图及相应查询网址】。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D级。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者执照。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近三年内在江西省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未正被丰城市取消参与丰城市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 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在有效期内)。 3、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个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
项目总工 | 1 | 1、具备路桥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在有效期内)。 3、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个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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