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川市清江新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含配套市政道路)总承包(EPC)(ESLC-20221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5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lc-202212fj-001001001
预算金额58000万元
招标公司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方哲138727135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利川市清江新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含配套市政道路)总承包(EPC)(ESLC-20221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19: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利川市清江新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含配套市政道路)总承包(EPC)(ESLC-20221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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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212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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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清江新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含配套市政道路)总承包(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422802-04-01-755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办事处 建设规模:1.项目用地面积约58亩(38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绿化、照明、给排水、消防、人防、装饰装修、配套附属基础设施等;2.配套市政道路约480m,红线宽度18m。 其他: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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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完成项目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作及相关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30 合同估算价:58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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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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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个(其中设计单位最多2个,施工单位最多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未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房屋建筑总承包(EPC)项目。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文件;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信息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3年(2019、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1.6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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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03日至2022年12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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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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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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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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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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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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