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湖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2.2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国友施招【2024】006号
预算金额3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15260912387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1885098754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国友施招【2024】006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五湖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仙游县石苍乡五湖村民委员会委托仙游县石苍乡振兴乡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仙游县石苍乡五湖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约37万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按图纸并结合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5工程最高限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361288元-8812元)×(1-11%)+ 8812元
= 322516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11%,不可竞争费:881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8812元);
2.6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仙游县石苍乡振兴乡村投资有限公司小规模工程服务超市内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上递交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scx/tzgg/)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保函。
8. 工程评审方式
工程最高限价:322516元。
公司内部发包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即投标人在合理区间(为最高限价再下浮:水利3%-6%,即312841元-303165元)内进行报价(报价保留整数,未在此区间内报价或者报价数值非整数的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评标价=投标人报价平均值×(1-期望值系数)+期望值×期望值系数;期望值系数为开标前招标人随机抽取1个数字(①=0.3、②=0.4、③=0.5、④=0.6、⑤=0.7);期望值为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1个数字(水利:①=0.94、②=0.945、③=0.95、④=0.955、⑤=0.96、⑥=0.965、⑦=0.97)确定。投标人按公告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在指定时间内到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上参加评标。工作人员线上开启投标文件并唱标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计算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8.1投标人的报价最接近评标价的下限(不包括评标价)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8.2若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评标价,最接近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8.3投标人数量仅为两家的,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8.4投标人仅一家的则直接指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8.5应急工程直接指定中标人,工程量按实计取,中标合同价=最高限价(经预算审核后)×(1-相应工程类别合理区间下浮率的平均值)。如:房建工程中标合同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10%)+不可竞争费]×(1-4.5%)。
9.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
9.1招标人在完成中标公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应当按规定明确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9.2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进度的80%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97%,余下3%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付清。
10.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发包人(代建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到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向发包人(代建单位)申请无息返回履约保证金。
11.公告其他说明
11.1投标人可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全程参与并观看开标过程,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线上当场提出。同时,招标人在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四层会议室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11.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工程税金按实结算。
11.4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仙游县石苍乡五湖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260912387
 
招标人:仙游县石苍乡振兴乡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18150281320
 
招标代理单位: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8850987542
 
日期: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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