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03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800万元,建设规模:海塘提标加固内容为防浪墙改造,堤顶路面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提升等。海塘提标加固内容为防浪墙改造,堤顶路面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提升等。海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2.2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
5.2 投标人必须在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https://jyxtpm.zwb.ningbo.gov.cn:8060/suite/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资料。
5.3系统平台使用费 100 元/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6.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品茗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xtpm.zwb.ningbo.gov.cn:8060/suite/login ),将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0574-59958546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联 系 人: 娄佳
电 话: 13958243469
电子邮件: 1453584165@qq.com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塘除险加固及提标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03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800万元,建设规模:海塘提标加固内容为防浪墙改造,堤顶路面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提升等。海塘提标加固内容为防浪墙改造,堤顶路面改造,镇压层平台修复,抛石护脚,海堤后侧交通道路提升等。海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2.2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
5.2 投标人必须在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https://jyxtpm.zwb.ningbo.gov.cn:8060/suite/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资料。
5.3系统平台使用费 100 元/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6.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品茗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xtpm.zwb.ningbo.gov.cn:8060/suite/login ),将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0574-59958546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联 系 人: 娄佳
电 话: 13958243469
电子邮件: 1453584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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