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高点全景球型摄像机立杆交接箱基础现场浇注制作检查井电源线网线六类四对非屏蔽双绞线相关配套设施信息安全产品现场勘查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入侵检测系统安装前端设备调试验收保险相关服务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高点全景摄像机正版软件设备装置RS485接口组装免费的与供货设备制造检验技术指导材料配件球机底座法兰地脚螺栓杆件定位钢板钢材碳素结构钢连接螺栓高强度螺栓C15素混凝土垫层碳钢焊条剖口焊横杆法兰板钢构件法兰盘立柱抱箍底衬柱帽加劲肋螺母垫圈钢铁件紧固件杆体盖板悬臂梁地脚锚栓土方开挖基础施工预埋穿线管PVC阻燃护套上门服务定期巡检工作场地维护报价明细表创新产品节能产品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线安全隔离计算机边界安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通信安全安全路由器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智能卡芯片安全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数据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数据复制持续数据保护基础平台安全数据库系统内容安全反垃圾邮件产品反垃圾邮件网关反垃圾邮件系统邮件服务器反垃圾邮件软件评估审计与监控网络脆弱性扫描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主机型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应用安全网站恢复自动恢复
金额
86.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502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太原锦星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南街二巷内燃机厂宿舍3号楼2单元601室
成交金额:86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高点全景球型摄像机 |
大华 |
DH-PSDW83249M-A360-D440 |
10套 |
58500 |
立杆 |
绿时代 |
定制12m |
8根 |
9100 |
交接箱 |
绿时代 |
570*235*570mm |
10个 |
590 |
基础 |
锦星源 |
2米*1.8米*2米 |
8套 |
14850 |
检查井 |
锦星源 |
1000mm*1000mm*800mm |
8套 |
7900 |
电源线 |
卫航 |
RVV2*2.0 |
2000米 |
9.8 |
网线 |
卫航 |
六类四对非屏蔽双绞线 |
1箱 |
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成建华、申天平、王晓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129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278号
联系方式:0356-2126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2室
联系方式:0356-888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56-8880602
十、附件
无
附件信息: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最终盖章版).doc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最终盖章版).doc
790.3K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502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诚
招标
1.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其他补充事宜”进行编制操作。请认真研读相关要求,避免由于制作失误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标书制作方面为确保各潜在供应商顺利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我们对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有关事宜,现将重要事项告知如下:尊敬的潜在供应商:※投标重要事项告知※二O二二年十一月
1.为避免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递交时出现差错,各潜在供应商可以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过“采云直播”查看系统操作流程的视频,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二、电子投标方面5.对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投标/响应文件中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尤其是要特别注意的重点和关键,投报的相关产品必须提供与品牌型号对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4.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制作。如果投标/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将导致投标无效。3.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对照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进行制作。对于不允许在开标时进行补正的内容要特别注意,避免由于某一项内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而导致不具备投标资格。2.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投标/报价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文件及资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采购文件、评标过程以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侵害到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时,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获取采购文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文件中描述不清、理解不明以及存在疑义或认为需要修正的内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1.采购文件中标黑或加粗的位置及描述,为潜在供应商特别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请认真阅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三、其他事项方面3.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操作或技术问题,请致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解决,咨询电话:400-881-7190。2.如采购项目非远程开评标,请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提前到达开标现场,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交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磋商邀请-1-目录6.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们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5.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4.由于疫情期间,各供应商应符合晋城市防疫相关措施及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由此带来的延误或者不能参加磋商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己承担。
五、磋商采购程序-1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三、响应文件-13-二、磋商文件-11-一、总则-10-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0-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6-十、询问和质疑-23-九、保密和披露-23-八、服务费-23-七、关于合同-21-六、关于成交-20-
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3-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9-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2-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2-
预算金额:88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502一、项目基本情况“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主要内容为:按采购单位要求在晋城市的重点区域安装10套高点全景球型摄像机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报价须包含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至验收合格。(注:上述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最高限价:880000元
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时间:2022年11月15日00:00至2022年11月22日00:00(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2)纸质响应文件请现场(现场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万鑫贸易、煤田地质勘探队)院内西楼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0会议室)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
1.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万鑫贸易、煤田地质勘探队)院内西楼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0会议室)
(1)供应商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1.2、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用文字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3.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3.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特别注意事项:(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
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名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6-2126037联系人:史先生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278号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九、相关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356-8880602项目联系人:程宏涛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6-8880602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2室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1-71902、山西CA办理地址:(1)晋城市开发区凤台街合聚大厦13层1310室;电话:15364569120;(2)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1室;电话:0356-69679001、主体库注册登记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是(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 | 电子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贰份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 2、报价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说明:1.第4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4.1 | 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 1、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若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
4.2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6、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5 | 保证金交纳 |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
6 | 投标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货物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优惠。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
8 | 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880000元最高限价:880000元 |
9 | 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 | ¨ 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þ 不组织 |
10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 |
11 | 合同分包 | þ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XXXX。 |
12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是。本次采用在线开标远程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准备好响应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þ 是。本次采用在线开标现场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准备好响应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完成解密;供应商未到现场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注: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否 |
13 | 履约保证金、预付款 | 1.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允许供应商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公司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山西省内区域内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是否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2.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允许供应商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公司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山西省内区域内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在采购合同中设置预付款的,采购人要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成预付款支付。是否设置预付款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友情提示(1)供应商提交的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供应商失信行为可能被纳入诚信记录。(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8811031214、15234400377。 |
14 | 其它 | 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 |
15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6.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文件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5.2通知的获取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3保证金交纳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4.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9.4.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4磋商报价9.3.2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向供应商或保证方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9.3.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4.5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4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有效期限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12.2磋商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组建磋商小组磋商采购程序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响应文件审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18.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8.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当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F、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E、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D、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8.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I、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H、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G、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8.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其投标无效: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9.磋商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
20.最后报价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
21.综合评审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0.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
23.评审复核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磋商保密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成交通知关于成交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1依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阻力扎实稳定经济的通知》(晋市财购〔2022〕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签订合同关于合同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
28.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8.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8.6合同分包28.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8.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8.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7合同转包28.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1.验收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允许供应商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公司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山西省内区域内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在采购合同中设置预付款的,采购人要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成预付款支付。30.预付款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允许供应商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内区域内银行、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公司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山西省内区域内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9.履约保证金
33.服务费服务费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32.资金支付31.2验收结束后,采购人要及时公示验收相关资料。履约验收公示内容应包括验收书明细或相关部门的验收结果资料、验收小组成员签到表等具体内容。采购人应于验收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在指定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在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审核时,要将项目验收截图一并提供。31.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保密保密和披露参考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后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7.质疑36.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磋商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6.询问询问和质疑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3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
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
37.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7.2、37.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八、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37.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F.提出质疑的日期。
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点全景监控设备项目项目概况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7.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F.答复质疑的日期。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预付款等额度保函,未提供保函的不支付);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价款。2、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商务要求项目概况:按采购单位要求在晋城市的重点区域安装10套高点全景球型摄像机及相关配套设施,系统含前端设备高点全景摄像机、立杆、交接箱、基础、检查井、线缆、随机附属件、技术资料及服务等。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502
非实质性要求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所投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费用直至验收完毕。1、★本项目“高点全景球型摄像机”须接入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管控平台中,供应商须对此项内容做出承诺,未承诺做无效响应处理。(现有管控平台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管控平台)质量及服务要求3、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若有的话)2、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供方须对所有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凡与供货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7、供方负责设备的组装指导、调试。6、提供免费的与供货设备有关的项目设计、设备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5、质保期内厂家负责“三包”,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供方及时无偿保修(包括提供的材料和配件)。质保期后若发生故障,供方积极协助用户处理,若确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缺陷,供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1年。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标准12、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因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已包含到本项目预算中,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的调试、维护和保修,软件的维护、优化和升级,技术咨询服务,预防性定期检修服务,零配件支持。10、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9、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供方须在收到需方通知1小时做出回应,24小时内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2、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1、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他详见《技术需求书》技术要求
3、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与要求仅仅是为了准确描述采购单位对所需货物的技术要求,并不对供应商的投标构成品牌限制。说明:技术需求书4、在现场开、评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磋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进行书面材料的提交。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或性能描述 | 数量 |
1 | ※高点全景球型摄像机 | 1、技术及功能要求▲可通过内置电子罗盘在监视画面上叠加辅视频图像镜头当前指向方位和角度 ;▲支持车辆拥堵报警功能;全景通道可对监控画面中所设置的多边形区域内的车辆拥堵情况进行检测,当画面中车辆所占面积超过设定的阈值时,可产生拥堵报警提示,当拥堵报警持续时间超过设定阈值时,可进行图片抓拍;报警持续时间可设置;▲可通过客户瑞软件在预览画面添加定点标签、区域标签、矢量表标签以及方向标签;当点击相应标签时,可在当前预览画面中联动弹出关联预览画面;▲辅视频画面: 水平连续旋转≥360°;垂直旋转-10°~90°;▲在局域网环境下,可通过远程监控平台浏览监控画面、并具有抓拍和录像功能;▲主视频图像可将连续的8个图像采集模块输出的监视画面进行4图像、5图像或6图像无缝拼接显示;▲开启走廊模式后监控画面可自动调整宽高比,且可旋转角度≥80°;▲可识别人体轮廓距离≥400米,可看清人脸轮廓距离≥80米;▲当红外灯开启时,细节摄像机可根据被摄物体的距离自动调节红外光功率密度;▲可识别车牌距离≥200米;▲当主视频图像中无移动目标时间达到预设时间后,辅视频图像可自动转到预设守望位置;具有 GPS校时功能;在丢包率设置为 30% 的网络环境下,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自带镜头,内置多个GPU芯片,可输出1路主视频图像(由8个画面拼接而成)和1路辅视频图像,具有RJ45网络接口、CVBS模拟视频输出接口、音频输入、音频输出、报警输入、报警输出、RS232、RS485接口;摄像机接入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时支持向SIP服务器主动注册登记的工作模式,如果注册不成功,延迟一定的随机时间后重新注册;待机时间达到预设值时,可自动运行调预置位 ,自动巡航 .自动扫描 .模式路径功能;在同一个客户端上,可最多同时开启≥25个视频窗口进行画面浏览;可对手机号码进行绑定,并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信息重置登录密码。2、参数要求防护等级:IP66,IK10(可定制)像素:全景1:≥1600万;全景2:≥1600万;球机:≥400万最大分辨率:≥5520×2700dpi扫描方式:逐行扫描电子快门:1/3s~1/100000s(可手动或自动调节)最大补光距离:球机:≥400米;调整角度:水平:0°~360°; 垂直:-12°~90°视场角:全景1: 水平:180° 竖直:111° 全景2: 水平:180° 竖直:111° 球机: 水平:2.27°~61.4° 垂直:1.3°~35.99° 对角线:2.62°~68.18°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95%安装方式:壁装、吊装、立杆装 | 10套 |
2 | 立杆 | 1、制作要求:(1) 立杆高度:≥12m (2) 底口直径:320mm;上口直径:200mm (3) 厚度:≥6mm(4) 底座法兰:800mm*800mm*20mm(5) 地脚螺栓:M24*1500mm*8mm2、主要材质和强度等级要求(1) 杆件材质Q235 (2) 定位钢板材质Q345B。钢材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性能、和碳、硫、磷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3) 连接螺栓:高强度地脚螺栓,强度等级为∶8.8级、10.9级高强度螺栓(4) 混凝土∶基础采用C25(5) 焊条∶E43。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的力学性能相适应。(6) 焊缝质量等级∶剖口焊为II级,其余均按Ⅲ级检验;横杆、立杆与法兰板的连接一律坡口对接焊。(7) 杆件颜色∶立杆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中相关规定热镀锌后,按指定的颜色喷塑。3、杆件的制作要求(1) 所用杆件须采用热镀锌钢质杆;(2) 杆件表面应光滑平整,焊口均为满焊。所有切口处去除毛刺,涂层应光滑平整,无麻点、气泡、镀瘤、剥落、龟裂、划痕等质量缺陷,基础底法兰盘要与地脚螺栓点焊固定;(3) 立柱、法兰盘、抱箍、抱箍底衬、柱帽、加劲肋及连接螺栓、螺母、垫圈等钢铁件,采用热浸锌进行防锈处理,表面喷塑处理,立柱、法兰盘的镀锌量为550g/m;紧固件为350g/m;所用的贴角焊缝,其厚度和强度应与被焊构件相等,焊缝应打磨光滑;(4) 地脚螺栓连接处构件接触面应做喷沙(或酸洗)后涂无机富锌漆;(5) 杆体距地面0.3m~1.0m处应留有穿线孔。孔的上方应焊接防水檐。使用不小于 3mm厚的钢板作盖板,用螺钉固定在杆体上;(6) 安装设备处须留有出线孔,出线孔应配有橡胶护套;(7) 安装前端设备的杆件根据所安装设备决定杆件高度和悬臂梁的长度;要求设备安装后设备净高11.5米以上;杆件的吊装要求(1) 杆件必须在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2) 安装时,杆件应处于正常工作位置,起吊点应位于支柱底部;(3) 杆件吊装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注意事项(1) 道路与通车路段交叉的平交口施工时,应提前与相关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获取管理部门的维安保障,在交通量大的时段施工时应制定交通分流方案,以减少施工路段的交通量,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的方式保障施工。(2) 隐蔽工程施工时应事前探明道路施工范围内的先期各专业已敷设的管线,并在施工中加以妥善保护。 | 8根 |
3 | 交接箱 | 材质:全镀锌钢板,防锈处理,防护等级≥IP65,建议外形尺寸: 570*235*570mm。钢板厚度≥1.2mm,两侧设散热百叶,含空气开关、防雷设备、固定插座、安装导轨、防尘网等。机箱为温控机箱,内部用于安装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光纤终端盒等设备。本项内容包含空气开关、固定插座、导轨、防尘网等附属配件及设备等。 | 10个 |
4 | 基础 | 现场浇注制作,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及现场环境进行施工制作,制作最低要求为磋商文件需求,因环境等实际需要,可提高制作规格及工艺。基础施工工艺要求如下:地脚锚栓:Q235B 混凝土:基础采用C25,基础垫层采用C15钢筋: HPB300E(Ⅰ级钢),HRB400E级(Ⅲ级钢)施工要求:开挖基槽时,尽量做到不扰动土的原状结构。如经扰动,做到挖除扰动部分,分层碾压回填处理,压实系数大于0.95。机械挖土时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坑底保留不少于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施工时做到人工降低地下水位至施工面以下0.5m,开挖基坑时注意边坡稳定,观测其对周围道路市政设施和建筑物有无不利影响,并做好安全防护。土方开挖完成后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基础施工做到在路基施工完成后进行,未经地基处理的基坑,基础施工前进行钎探。钎探点间距为1.5x1.5m,梅花形布置,探深2.5m。基坑保证承载力不小于110kpa,经验收后方可开始基础施工。混凝土基础底板下(除特别注明外)设100厚C15素混凝土垫层,每边扩出基础边100mm。基础施工时确保锚栓定位准确。预埋穿线管弯曲角度大于120°。 | 8套 |
5 | 检查井 | 现场浇注制作,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及现场环境进行施工制作,制作最低要求为磋商文件需求,因环境等实际需要,可提高制作规格及工艺。检查井为砖砌井,规格为1000mm*1000mm*800mm | 8套 |
6 | 电源线 | RVV2*2.0,电源线须采用国标纯铜软护套线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 2000米 |
7 | 网线 | 六类四对非屏蔽双绞线,单芯线径不小于0.57mm,PVC阻燃护套,六类室外网线须选用国标纯铜软护套线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 1箱 |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其中第6项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第1、2、3、4、5项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说明: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标准 |
1 | 基本资质 | 报价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基本资质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4 | 基本资质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5 | 特定资质 | 无 | 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6 | 基本资质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 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说明: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标准 |
1 | 报价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商务资信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 | 商务资信 | 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4 | 商务资信 | 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非实质性要求”中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响应的做响应无效处理。 |
5 | 商务资信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质量及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6 | 技术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7 | 技术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货物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优惠。(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10%(监狱企业按10%计算)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认定符合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授权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þ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四、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二、技术商务资信分(70分)一、报价分(30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说明: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权重 |
1 | 报价 | 价格分值为 30 分,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 30 |
序号 | 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权重 |
1 | 商务资信 | 1、类似合同案例(9分)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明细单、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影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2019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签署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9 |
2 | 商务资信 | 2、服务部分评价(25分)2.1、项目实施总负责人情况(1分)2.2、项目实施团队配置情况表(3分)2.3、售后服务方案评价(5分)2.4、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评价(4分)2.5、培训方案评价(4分)2.6、质量保证期内上门服务时间评价(4分)2.7、质保期内定期巡检情况评价(4分) | 25 |
2.1 | 商务资信 | 2.1、项目实施总负责人情况(1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明、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不得分; | 1 |
2.2 | 商务资信 | 2.2、项目实施团队配置情况表(3分)根据除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班子人员齐备程度,能够全面性地描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明、学历、从事本工作年限等进行评价,材料齐全的得3分;有相关资料但不全或配置不太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3 |
2.3 | 商务资信 | 2.3、售后服务方案评价(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服务机构、应急预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能提供针对本项目全面具体详细描述、且切实可行的每项内容得1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分5分。 | 5 |
2.4 | 商务资信 | 2.4、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评价(4分)根据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内容进行综合评价:A、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作程序清晰,安排科学,保证措施有力,对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把控提出了细化且合理,并提出细致合理的服务方案,得4分;B、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作程序清晰,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细化、合理性一般,服务方案合理性一般,或服务方案仅提出服务承诺,得2分;C、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一般,工作程序清晰,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无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方案和也未提出服务承诺,得1分;D、不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项目不符不得分。 | 4 |
2.5 | 商务资信 | 2.5、培训方案评价(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团队、培训时间内容进行评价。能提供针对本项目全面具体详细描述、且切实可行的每项内容得1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分4分。 | 4 |
2.6 | 商务资信 | 2.6、质量保证期内上门服务时间评价(4分)根据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上门服务到达时间(上门服务到达时间要求必须符合实际可执行且合理的时间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高德地图驾车到达目的地时间计算】)由短到长进行排名排序,时间最短的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第二的得2分,排名第三及以后的得1分,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合理的不得分。 | 4 |
2.7 | 商务资信 | 2.7、质保期内定期巡检情况评价(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定期巡检和设备运行情况内容进行评价:A、建立有定期巡检制度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制度,能定期出具巡检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综合比较表述健全,且制度合理、切实可行,工作程序清晰,安排科学操作性强,得4分;B、有定期巡检制度和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制度,但相关制度横向比较表述一般,工作程序基本清晰,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2分;C、相关巡检制度及情况报告内容横向比较表述有欠缺,工作程序、工作安排能勉强完成工作,得1分;D、不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项目不符不得分。 | 4 |
3 | 技术 | 3、技术部分评价(36分)3.1、技术参数、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分)3.2、一般性技术指标中带▲要求的证明材料的详尽且有效程度评价(11分)3.3、产品易用、易维护评价(5分)3.4、核心产品生产厂家企业实力评价(5分) | 36 |
3.1 | 技术 | 3.1、技术参数、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3分。每一项主要技术指标正偏离的加0.5分,最多加2分;每有一项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未标记“★”号)负偏离的减0.5分,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说明:正偏离的加分分值由磋商小組按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确定。 | 15 |
3.2 | 技术 | 3.2、一般性技术指标中带▲要求的证明材料的详尽且有效程度评价(11分)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般性技术指标中带▲要求项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分:(1)、带▲要求项完全满足,并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得11分;(2)、带▲参数项每有1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则扣1分;注:①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特定证明材料的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②未要求提供特定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官网截图(需附官网的链接地址)证明材料。 | 11 |
3.3 | 技术 | 3.3、产品易用、易维护评价(5分)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产品操作三方面评明材料进行评价:A、产品维护时间短、操作简单、零配件充足易获取证明材料齐全的得5分;B、有相关证明材料但不全或不太合理的得3分;C、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5 |
3.4 | 技术 | 3.4、核心产品生产厂家企业实力评价(5分)对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生产厂家的知识产权、质量、服务有关的专利、奖励等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须与本项目产品相关),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
¨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预付款三、款项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1、合同履行期限:六、交货乙方向甲方承诺:五、售后服务及承诺……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4、甲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3、乙方交付产品中的若有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2、交货时乙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甲方验收乙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七、交验2、交货地点:
九、乙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八、甲方责任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十、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8、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6、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5、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9、甲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4、如供应商有融资意向,银行可依据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对经考察达成贷款合作意向,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约定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户。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在融资期限内,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融资银行指定的唯一收款账户信息。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甲方(章):乙方(章):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4、成交通知书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〇二年月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
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页码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页码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2、报价函………………………………………………………………………………………………页码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
报价明细表……………………………………………………………………页码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报价要求响应文件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页码8、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的话)……………………………………………………………………页码7、保证金交纳证明……………………………………………………………………………………页码
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商务技术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若有的话)………页码
6、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页码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页码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页码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
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
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磋商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价函附件2报价函格式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形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影印件)附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项目编号:
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影印件)附件5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投标各方:《联合投标协议书》附件7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附件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甲方(法人电子签章):乙方(法人电子签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采购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开标报价一览表附件8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总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元整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保证期 | |
报价说明 | 后附《报价明细表》 |
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
附件9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该表部分内容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示。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量保证期 | 环保节能产品编号及有效期 |
总报价(大写): ¥: |
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 | 代理创新产品价格总价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代理创新产品价格合计: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1,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附件12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采购活动中,所磋商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附件13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证明文件附后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否) | 偏离情况 |
附件14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说明:
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①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说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14-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见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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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页 | ||||||
见 页 |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14-2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①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说明: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13-3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年月日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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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附件15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附件: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1、边界安全 | 1)防火墙 |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
1、边界安全 | 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 |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
1、边界安全 | 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
2、 通信安全 | 4)安全路由器 |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
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 | 5)智能卡COS |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
4、数据安全 | 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
5、基础平台 | 7)安全操作系统 |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
5、基础平台 | 8)安全数据库系统 |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
6、内容安全 | 9)反垃圾邮件产品 |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0)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2)安全审计产品 |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
8、应用安全 | 13)网站恢复产品 |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
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说明: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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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证书影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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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说明:16-1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附件1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
序号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否) | 偏离情况 |
附件17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格式自拟16-2服务方案附后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
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7-1磋商货物技术响应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①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说明:17-2投标货物详细的技术说明③请磋商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②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磋商小组有权视其为负偏离;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项目名称:17-3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此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生产企业、数量)2、投标货物的备品备件清单(若有的话,此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1、对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进行详细描述,尽可能提供能证明投标货物符合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且与磋商货物型号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等);②作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定磋商货物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的依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②磋商文件中没有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磋商供应商可填写“无”或“/”来表示。说明:①磋商供应商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技术指标参数 | |||||||
序号 | 产品全称 | 磋商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磋商响应状况 | 响应程度 | 偏离说明 | ||
序号 | 产品全称 | 磋商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磋商响应状况 | 符合要求 | 高于要求 | 低于要求 | 偏离说明 |
其他条件要求 | |||||||
序号 | 磋商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磋商响应状况 | 响应程度 | 偏离说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磋商响应状况 | 符合要求 | 高于要求 | 低于要求 | 偏离说明 | |
②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等影印件,具体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为准。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附件18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签署日期 | 合同金额 | 项目结算凭证类型 | 结算凭证金额 |
1 | |||||||
2 | |||||||
3 | |||||||
…… |
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货物类样本)附件19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验收□邀请相关专家验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 ||||||
分期验收 | 是□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验收内容 | 货物清单 | 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 | 技术、性能指标 | 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 | 质量证明文件 | 售后服务承诺 | 安全标准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
验收内容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
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 | |||||||||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 |||||||||
最终结论 | 合 格□ 不合格□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不少于3人) |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
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工程类样本)说明: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服务类样本)说明: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验收□邀请相关专家验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 ||||||||
分期验收 | 是□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验收内容 | 服务质量 | 服务进度 |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 安全标准 | 服务承诺实现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
验收内容 | 合 格□ 不合格□ | 按 时□ 不按时□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
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 | |||||||||||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 |||||||||||
最终结论 | 合 格□ 不合格□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不少于3人) |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 |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验收□邀请相关专家验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 ||||||||
分期验收 | 是□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验收内容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期进度 |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 安全标准 | 服务承诺实现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
验收内容 | 合 格□ 不合格□ | 按 时□ 不按时□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
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 | |||||||||||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 |||||||||||
最终结论 | 合 格□ 不合格□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不少于3人) |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 |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
说明: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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