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
恒温恒湿建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修缮装修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进口产品快递服务工程货物首台套产品制造精品自主创新产品恒温恒湿系统建设风冷柜式恒温恒湿机PTC电加热器高效皮带传动离心风机全封闭涡旋压缩机恒温恒湿设备多重安全保护技术高压保护低压保护排气温度保护冷凝温度保护电流保护电压保护物联网远程监控可远程查看当前温湿度数据制冷剂物联网远程实时监控初效过滤净化装置多项安全保护电极加湿技术送风压力进行调节维护保养20kW以上机型采用多个系统微电脑控制器加湿器加湿桶风冷冷凝器蒸发器盘管热交器过滤器电热管机组RS485通讯接口恒温恒湿控制器PTC加热器净化调湿智能储存柜多功能物品储存柜铜管套铝片式换热器送风机低噪音双进风皮带传动离心风机进口全封闭式柔性涡旋压缩机物联网监控系统典藏柜空调专用控制器全触摸屏操作器除湿空气净化强化机械结构柜体金融专线商品包装快递包装防粗暴装卸装运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有关资料技术资料履约检查质量保证商业信息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
一、 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博物馆
二、 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F2022078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
七、 预算总金额: 30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朝阳,卢永博,宋键,方蔚博(采购人代表),何璐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佳胤
联系电话:0571-65089223
传真: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02室
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博物馆
联系人:方蔚博
联系电话: 0571-65032207
传真: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docx招标文件--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docx
217.2K
文标招编号:ZF2022078(电子招投标)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淳安县博物馆件
\n\n\n\n\n\n采购单位确认(公章):\n该采购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确认。\n经办人(签名):\n日期:2022年 月 日\n | \n代理机构审批(章):\n同意发布。\n经办人(签名):\n日期:2022年 月 日\n |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预算金额(元):300000.00项目名称: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F2022078一、项目基本情况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300000.00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7月11日14点30分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名称:淳安县博物馆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13738118477质疑联系人:王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32207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蔚博传真:/
质疑联系人:徐小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89223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佳胤传真:/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131号(文博制衣厂院内)202室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建宏传真:/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名称:淳安县财政局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1266
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事项\n | \n本项目的特别规定\n |
\n1\n | \n报价要求\n | \n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n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n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n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n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n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n |
\n2\n | \n分包\n | \n☐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n |
\n3\n | \n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n | \n(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n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n |
\n3\n | \n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n | \n(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n |
\n4\n | \n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n | \nA不组织。\n☐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n |
\n5\n | \n样品提供\n | \nA不要求提供。\n☐B要求提供,\n(1)样品: ;\n(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n(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n(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n(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n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n(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n |
\n6\n | \n方案讲解演示\n | \nA不组织。\n☐B组织。\n(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n(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n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n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n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n |
\n 7\n | \n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n | \n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n☐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n |
\n8\n | \n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n | \n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n☐B服务类。\n |
\n9\n | \n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n | \n(1)标的: 恒温恒湿设备 ,属于 工业 行业;\n |
\n10\n | \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n | \n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n |
\n11\n | \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n | \n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n |
\n12\n | \n采购代理服务费\n | \n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n |
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支持绿色发展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1供应商询问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供应商投诉
5.1.3采购需求;5.1.2投标人须知;5.1.1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4评标办法;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11.2.1投标函;11.2商务技术文件: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资格文件: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分包意向协议;11.2.3联合协议;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报价文件: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19、资格审查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20、信用信息查询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五、评标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2.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七、合同授予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5%。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26.履约保证金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验收九、验收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淳安县博物馆文物库房恒温恒湿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淳安县博物馆现有文物库房100平方米,馆藏文物1204件/(套),藏品类型涵盖了陶瓷器、石器、玉器、金银器、铜铁器、书画等。为有效解决博物馆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条件,进一步提升馆藏文物安全,对博物馆文物库房实施恒温恒湿系统建设。一、项目背景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基本库房配置2台风冷柜式恒温恒湿机,对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抑制各种环境因素对文物的危害作用,努力使文物处于一个安全稳定的保存环境,尽可能阻止或延缓文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改变乃至最终劣化,达到长久保存馆藏文物的目的。送风量为6500m³/h,要求室内温湿度控制在17℃-24℃,湿度控制在50%-60%,设备上需带有1个液晶显示器,用于指示温度和相对湿度。四、建设内容及要求本项目预算资金为30万元。项目预算淳安县博物馆项目建设单位
④加热器采用PTC电加热;③采用高效皮带传动离心风机;②采用全封闭涡旋压缩机;①采用恒温恒湿控制;恒温恒湿设备采用温湿度控制方案,按照恒温与恒湿调节控制的设计理念和运行模式,具有平稳降温和除湿的功能选择、精准控制。其中,压缩机采用涡旋压缩机,除湿能力和降温能力可精准微量调节,机组能够自动适应控制区域内热负荷与湿负荷.设置多重安全保护技术,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排气温度保护、冷凝温度保护、电流保护、电压保护等,确保使用安全可靠。结合物联网远程监控技术,可远程查看当前温湿度数据等,且可自动记录自动保存,可随时远程调用历史数据,使用、管理非常方便高效。应具有以下功能:(1)技术要求:
机组采用环保型制冷剂R410A或R407c压缩机⑧可以拓展物联网远程实时监控。⑦有初效过滤净化装置;⑥有多项安全保护;⑤采用电极加湿技术;
热交器室内风机传动方式要求为皮带式传动方式,便于现场对送风压力进行调节。离心风机的设计、制造、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用高性能、低噪音的离心风机。离心风机的设计、制造、测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于室内侧,便于维护保养,增长使用寿命。20kW以上机型采用多个系统,使得机组可以很容易实现能量调节,从而满足不同季节对冷量的不同要求,而且可以根据负荷的需要,采用系统轮流工作,均衡压缩机运行时间,提高了整个机组的寿命。
机组采用电极加湿技术,配备微电脑控制器,自动根据实时工况进行无极调节,实现快速精确加湿。加湿器采用可清洗型加湿桶,定期清洗延长加湿器使用寿命。加湿器室外温度:-15℃~+45℃可以启动运行机组采用分体式风冷冷凝器,室外机放置室外位置,可选择水平/垂直两种方式进行(冷凝器)安装★机组蒸发器采用“/”型大面积换热器,保证换热效率,方便日后清洗维护,并能有效防止涡流。盘管采用亲水铝箔和内螺纹设计,确保制冷效果优异。热交器必须为投标厂家自制产品,不接受外购。
过滤器平衡阀口结构,最大限度的补偿由于变化的环境温度、变化的蒸发负荷所造成的运行压力变化,使系统保持稳定的运行。在不同的蒸发温度和变化的蒸发负荷下仍能保持稳定和较精确的运行及控制。膨胀阀电加热器应具备适应不同负荷条件下的调节功能机组采用PTC电加热器,自带温度自限功能,即风机发生堵转故障时,加热器不能充分散热时,功率会自动急剧下降,温度维持限定在居里温度下,不会产生类似电热管的“发红”现象及明火,消除安全隐患。电加热
电气性能机组必须配RS485通讯接口,提供免费MODBUS协议,实现多台机组的远程控制应能按要求自动调节室内温、湿度。机组可实现实时显示环境温度、湿度以及机组的运行工况,机组的操作开关、显示仪表都应在前面板上采用专门的恒温恒湿控制器控制空气过滤器应采用铝合金边框的尼龙网过滤器(初效),具备防尘防潮功能,方便定期更换,应便于清洗与重复使用
送风量:6500m3/h加热功率12kW名义制冷量:20kW★(3)参数要求:频率:50HZ±2HZ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220/380V±10%
加湿器:电极加湿、电加热器:PTC加热器压缩机:进口全封闭式柔性涡旋压缩机;制冷剂:环保型,R410A或R407c;温、湿度范围及精度:16-30℃±1℃;30%-80%±5%RH机外静压:80Pa
珍品库房配置1台净化调湿智能储存柜,主要用于存放书画类文物。要求该储存柜为具有净化、恒湿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物品储存柜,能稳定控制柜内湿度条件来达到物品储存要求,以起到防变质、安全保存的效果。温度需控制在14℃-20℃,湿度需控制在50%-55%。项目配置表蒸发器类型:铜管套铝片式换热器送风机:低噪音双进风皮带传动离心风机加湿量:8kg/h
\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设备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单位\n | \n数量\n |
\n恒温恒湿设备替换配置明细\n | ||||
\n1\n | \n库房专用恒温恒湿设备\n | \n名义制冷量:20kW\n加热功12kW\n送风量6500 m3/h\n机外静压:80Pa\n温、湿度范围及精度:16-30℃±1℃;30%-80%±5%RH\n制冷剂:环保型,R410A或R407c;\n压缩机: 进口全封闭式柔性涡旋压缩机\n电加热器:PTC加热器\n加湿器: 电极加湿、\n加湿量:8kg/h\n送风机: 低噪音双进风皮带传动离心风机\n蒸发器类型: 铜管套铝片式换热器\n可纳入物联网监控系统。\n | \n套\n | \n2\n |
5)排水方式:无液态水排出4)控制湿度:加湿、除湿一体智能化3)日波动:±3%RH2)控制范围:30%RH~70%RH1)典藏文物类别:书画、服饰。恒湿典藏柜1台
11)加湿原理:采用湿膜加湿方式,干燥空气通过微风循环风扇经过加湿膜,会形成稳定的湿空气气流进入藏柜,确保低湿环境下的湿度稳定。10)消耗功率:最大功率:≤200W/平均功率:≤60W/h9)使用电源:220VAC,50HZ,1A8)使用环境:<0℃~40℃;5%RH~90%RH7)抽屉数量:10抽6)柜体尺寸:W1500*D800*H2000mm(误差±10mm)
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4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5%;余款5%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天内付清。四、商务要求4.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需经杭州博物馆专家组验收通过。3.风冷柜式恒温恒湿机要求机组采用恒温恒湿空调专用控制器以及全触摸屏操作器,配以智能化的控制程序,可以自动完成加热、加湿、制冷、除湿以及空气净化等功能,使得温度和湿度的调节可以同步的进行,从而达到对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以及空气的洁净度的精密的控制。13)柜体结构:门板密封具有磁性自动吸附功能,强化机械结构柜体,采用特殊重迭式钢结构设计,制造方法符合力学性能,保证气密性,不受过载变形影响。12)除湿原理:采用“水蒸气压平衡”原理微电脑控制,确保快速除湿,达到恒定湿度效果,全程温度不变化,不会使存放物品产生质变。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质保期:2年。2、供货时间和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四、评审程序
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2.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2.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推荐。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3.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含小样),投标人没有提供样品(含小样)的;13.9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8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13.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3.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13.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13.16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4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13.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2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8《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3.1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2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2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2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3.2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2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2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3.2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2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2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2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2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1.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六、废标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五、评标报告。
17.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重新组织采购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8.1-18.4规定处理。18.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8.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2、分值的计算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九、具体评标标准20.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19.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八、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评审内容及标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价格分+(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人数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价格(40)\n | \n40\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20\n | \n①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8分;打★指标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一般性指标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n②打★的设备参数指标正偏离在5%以内,每项加1分,正偏离在5%以上,不加分;其他指标正偏离,每项加0.5分;本项最高加2分。\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3\n | \n投标产品节能性,所投产品单台制冷输入功率≤8kw得1.5分,所投产品单台最大输入功率≤22kw得1.5分。\n需提供所投产品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后期发现参数作假,甲方有权追述。\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5\n | \n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设计先进、方案合理的得5分;一般的得2-4分;存在欠缺的每项扣1分,没有的得0分。\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4\n | \n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4分;效果欠佳的得2-3分;明显缺陷的得0-1分,没有的得0分。\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4\n | \n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根据本项目需求状况,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4分;一般的得2-3分;项目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技术力量欠缺、人力资源安排不足的最高得1分。\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2\n | \n所有产品质保期2年,有合理完整的“三包”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均满足要求的得1分;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4\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n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方案内容敷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得0-2分。\n |
\n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n | \n4\n | \n全自动电脑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具备对运行参数进行设置、修改、显示、定时开关机、查看故障温度设定等显示功能(3分);具有手机端远程控制功能(1分)\n |
\n资信及商务\n | \n1\n | \n依据各投标产品品牌制造商市场形象、产品知名度、自主研发能力及用户反馈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1分\n |
\n资信及商务\n | \n2\n | \n厂家或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n |
\n资信及商务\n | \n3\n | \n制造商具有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n所标产品具有的CRAA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n制造商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行业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的,得1分。\n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n |
\n资信及商务\n | \n1\n | \n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n |
\n资信及商务\n | \n4\n | \n项目业绩: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4分。(需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n |
\n资信及商务\n | \n3\n | \n本地化服务: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设在淳安县内的,得3分,杭州地区的得2分;省内其他地区得1分; 省内无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的不得分。\n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n |
(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商务技术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
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淳安县博物馆(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淳安县博物馆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1.2.2货物数量:;1.2.1货物名称:;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质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分项名称\n | \n分项价格\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价\n | \n |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5乙方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2甲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低于10%。甲方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乙方信用等实际情况提高预付款比例,最高预付比例可以达到50%。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5.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8货物的风险负担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9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不可抗力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5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3税费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检验和验收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8计量单位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通知和送达
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2.20履约保证金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合同份数2.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20.5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0.4甲方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甲方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评价总分在不满90分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2.5%。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目录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约定内容\n |
\n1.4.4\n | \n |
\n1.5.1 \n | \n |
\n1.5.2\n | \n |
\n1.5.3 \n | \n |
\n1.6.7\n | \n |
\n1.7\n | \n |
\n1.7.1\n | \n |
\n1.7.2\n | \n |
\n2.3.2\n | \n |
\n2.4.1\n | \n |
\n2.4.2\n | \n |
\n2.8 \n | \n |
\n2.12.3\n | \n |
\n2.12.4\n | \n |
\n2.16.1\n | \n |
\n2.16.3\n | \n |
\n2.20.1\n | \n |
\n2.20.2 \n | \n |
\n2.22 \n | \n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投标。联合协议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日期:年月日
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四、价款或者报酬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七、其他
(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1承诺函;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投标函;2.2商务技术文件: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报价文件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符合性审查资料;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5、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
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签发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n\n\n\n\n正面: 反面:\n |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联合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扣除)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
四、价款或者报酬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七、其他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
五、符合性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实质性要求\n | \n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n | \n投标文件中的\n页码位置\n |
\n1\n | \n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n | \n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 | \n见投标文件\n第 页\n |
\n2\n | \n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 | \n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n | \n见投标文件\n第 页\n |
\n3\n | \n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函\n | \n见投标文件第 页\n |
\n4\n | \n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n | \n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n | \n见投标文件第 页\n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商务技术偏离表(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n | \n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n | \n偏离说明\n |
\n1\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好处;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目录报价文件部分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的实施。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品牌(如果有)\n | \n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服务要求(年限)\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投标报价(小写)\n | \n | ||||||
\n投标报价(大写)\n | \n |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附件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等规定,淳安县财政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等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备忘录》,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
质疑函范本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
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
特此说明。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项目【招标编号:ZF2022078】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淳安县博物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淳安县博物馆恒温恒湿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