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05-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松明180550115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改扩建(一期)项目智能化工程的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305-01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改扩建(一期)项目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质疑1:资信标;第三项企业实力;3、投标人应具备科学稳定的售后运维体系:同时具有 IT 运维服务管理平台软件、智能化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系统软件、智能化工程施工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2 分,每少一项证书的扣 1 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可得 2 分。
事实依据:经调研,IT 运维服务管理平台软件、智能化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检测系统软件、智能化工程施工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近期所有智能化项目均无该要求,其次相关软件并非标准化软件,相关网站均无该软件介绍。存在唯一性。
法律依据: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证书如果与货物质量相关,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如果不相关,不宜列为加分因素。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二)资信标(20)”评审部分,商务标评审分值由“60分”调整为“80分”,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2:招标参数;计算机网络系统:第6条:“7.★为保障校园网络系统的统一性、稳定性,投标前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察,保证投标产品能够与学校原无线ap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控制。(中标后公示期内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事实依据:经调研,7.★为保障校园网络系统的统一性、稳定性,投标前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察,保证投标产品能够与学校原无线ap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控制。(中标后公示期内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需和现有无线AP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控制则所提产品必须为原无线AP厂家设备,其他产品厂商均无法做到统一管理及统一控制功能。存在唯一性。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2:学校目前已建设无线网络,本次项目部署认证网关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证校园网络统一认证与管理。新建无线网络与原无线网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控制、统一认证、统一漫游是客观实际需求,根据现有市场技术基础,可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控制,不存在唯一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招标参数;数字广播系统:第一条:控制主机:“8.★为保障校园广播系统的统一性,稳定性,兼容性,需要与原教学楼广播实现无缝对接。(中标后公示期内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事实依据:经调研,8.★为保障校园广播系统的统一性,稳定性,兼容性,需要与原教学楼广播实现无缝对接。(中标后公示期内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需和现有数字广播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则所提产品必须为原数字广播系统厂家设备,其他产品厂商均无法做到统一管理及统一控制功能。存在唯一性。
建议修改:建议删除
回复3:学校已建设广播系统,若本次项目建设的广播系统无法与原校园广播进行对接,将会导致整个学校有两套广播系统,在使用上无法统一管理,不利于教育教学。与原教学楼对接属于客观实际需求。根据现有市场技术基础,可以实现无缝对接,不存在唯一性。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20日8时00分。解密时间调整为2023年6月20日8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
地 址:滁州市琅琊东路292号
联系人:  韩老师
联系电话: 139550054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B座601室
联系人: 郝松明   
联系电话:18055011520、1380550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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