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
金额
973.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zq20230130
预算金额973.5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
2、项目编号:GDZQ20230130
3、预算金额:¥9,735,939.00
4、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品牌及规格均为参考的品牌及型号,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的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采购清单的要求,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说明:
①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②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③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采购包1(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A包))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A包)
1、项目名称: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
2、项目编号:GDZQ20230130
3、预算金额:¥9,735,939.00
4、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品牌及规格均为参考的品牌及型号,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的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采购清单的要求,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说明:
①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②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③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采购包1(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A包))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大埔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0%,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80%。 2期:支付比例20%,采购人使用3个月后,设备正常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注:1 .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2 . 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但遇政府财政困难无法支付时,付款时间可以顺延,不视为违约。 |
验收要求 | 1期:一、验收时间:产品安装、摆放完毕,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应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需要其他管理机构验收的由验收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如采购人不组织验收,又未向中标人提出数量、质量异议的,视为中标人交付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 二、验收标准:①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 (或质量证明) 、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②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③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的标准要求;④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 ,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⑤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三、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投标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合同其他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严格按照所采购设备报价,漏报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1.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1.3、投标人对每种设备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4、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 预见费用等。 1.5、投标总报价应等于“分项报价表”的设备总报价、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费用之和等一切费用。 1.6、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但不能省略,详细报价清单中如有一般缺漏项,允许按投标的同类产品最高价格予以补正,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废标。 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质量标准 | 2.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2.2、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专业设备检测标准。2.3、设备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 3 | 安装调试 | 投标人必须向用户方提供标书中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 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整个项目的调试工作。若本标书中所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书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本项目单位同意后付诸实施。 对投标人要求:1)本标书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2)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3)所有设备均须由投标 人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自设备安装工作一开始,投标人应允许项目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现场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3.1.安装、验收标准 3.1.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 文件 (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 的验收。投标人必须为使用单位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使用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货物的有关证明。 3.1.2 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 3.1.3 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 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好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1.4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中标人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货物安装完毕中标人派专业人员检查安装质量。 3.1.5 如商检或货物测试中发现货物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3.1.6 验收时供应商负责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到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3.1.7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 (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 ,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3.1.8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1) 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3)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 由使用单位和供货商共同进行验收。经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
| 4 | 培训要求 | (1) 培训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 要求供应商免费负责提供有关货物功能、安装、操作、维护等培训;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后两星期内提供由工程师授课的技术培训和提供书面培训资料。 (3) 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后,能充分了解货物的原理和流程,能熟练地掌握操作方法,并能及时排除部分货物故障。 |
| 5 | 售后服务要求 | 1.所投设备从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之日起承诺不少于1年的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保修内容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在免费保修期结束后,须继续提供维护和维修服务。 2.中标供应商具有驻点专业的项目师跟踪服务,并保证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 3.采购人按中标价格和数量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本项目设备后,若需增加采购相同品牌型号的设备,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相同的配置和不高于中标价格销售给采购人。 4.投标人如获中标后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维修服务机构,以满足用户单位要求,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供设备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设备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同类产品。 5.在保用的期限内,产品设备出现故障的,无偿为采购人维修或者更换相应设备,并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对采购人的故障通知,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一般情况在24小时内须排除故障,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设备,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使用。 6.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送 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7.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设备和附件装箱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原版正本)和中文维护手册。中标供应商必须将设备、产品介绍说明资料 (原装彩印)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一并提供。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A包) | 批 | 1.00 | 9,555,939.00 | 9,555,93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大埔县西岭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二期)项目(A包)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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