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土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盼盼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梦姣0717-6692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土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3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代建单位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土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李家坝村土城河北侧,项目用地面积4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配套室外警用训练场地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讯、照明、视频监控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彩色截图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系人:徐盼盼
联系电话:156724869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6692009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土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3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代建单位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土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李家坝村土城河北侧,项目用地面积46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2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配套室外警用训练场地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工程、装饰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讯、照明、视频监控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彩色截图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系人:徐盼盼
联系电话:156724869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66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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