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0-2471] 增城区增江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及供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7/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增城区增江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及供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主)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广东大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迪升探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成)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天驰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蓬勃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南粤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0年07月02日00时00分至2020年07月06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公示时间从2020年07月02日00时00分至2020年07月06日23时59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 |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2718300 | |
联系地址: |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
联系电话:020-82639502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07月02日
2020年07月02日
附件: | 1.(无签名版)资格审查报告.pdf 2.(盖章版)EPC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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