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1#和2#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1
公告正文

收集
* 类型:文本通知修改时间终止开标最高控制价投标保证金
*补充通知标题: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1#和2#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补充通知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一) 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1#和2#楼装 工程名称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工程(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均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 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版)》(编制时间:2024年02月23日)为准,投标人请自行至招标代理 机构领取本答疑及相关附件(领取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 号楼11层1118招标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承包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人要求》中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的计算方 式及费率计算出总包管理及配合费,并向EPC总包单位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 由“2024年02月27日9时30分00秒”修改为“2024年03月11日9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 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 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不 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为准。 招标人: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塔埔社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 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章) 2024年02月23日 2024年02月23日

* 签字并盖章的补充通知文件:
(md5:A531029F66C8E7984712439337CF35AC)
附件:
* 标书售卖时间:2024-02-02 09:00:00 至 2024-02-09 17:30:00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质疑时间):2024-02-02 09:00:00 至 2024-03-01 17:30:00
*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2024-02-02 09:00:00 至 2024-02-25 09:30:00
* 保证金缴纳起始/截止时间:2024-02-02 09:00:00 至 2024-03-11 09:30:00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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