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中心】鹤峰县高铁连接线(351国道燕子绕镇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ESHF-202204GL-003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204gl-003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先生15586430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9
公告正文
鹤峰县高铁连接线(351国道燕子绕镇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ESHF-202204G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204GL-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高铁连接线(351国道燕子绕镇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已由鹤峰县人民政府以(鹤峰县人民政府(20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鹤峰县城,止于清湖村,路线全长约24公里,拟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2)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两阶段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3)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上一阶段成果资料经审查批复后,需报发包人同意,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31。其中: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备后5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阶段的施工图设计。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5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陆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5586430566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九峰大道13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覃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67206074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安居小区12栋1402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陆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558643056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04月28日
附录:

附件: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最低须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

(1)1条里程在10km及以上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2)1条里程在10km及以上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

1.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可批复文件;

2.勘察设计工作的证明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满足(1)、(2)要求的一个合同,也可由两个分别满足(1)、(2)要求的合同组成;

4、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工可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明确反映甲、乙方全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已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完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且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⑧.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2、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明确反映甲、乙方全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