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3062962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受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通州湾示范区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1.2招标范围: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通州湾示范区在管项目的充电桩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在经营期接受招标人对经营的监管。对充电过程进行管理,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装备和器材,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及时受理用户咨询和投诉。
1.3建设内容: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
1.4建设期要求:建设期为2个月。从本项目经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1.5 合作内容:服务商提供设备并负责运营,并以部分服务费收益作为分成,支付管理费用,分成按季度支付。收益所得由各个公司各自收取。
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在管项目上投入充电桩运营服务的设备进行运营。
2、合作期限:乙方作为本集团充电设备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合作商,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结束后,依据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考核评分,若达到90分以上,服务期限自动顺延1年。
1.6服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7需要有独立的针对性方案。
1.8合作内容及模式: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针对甲方所属的用地进行全面合作,招标方提供经营性场站土地使用权,致力于为出行提供便民综合服务。
(1)招标方提供产权方资料。
(2)合作期间费用如下;

招标方与投标方

充电场站服务费收益比分配方案:服务费收益=充电桩充电收费-应付电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授权的材料复印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制造商与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为项目后期平稳运营,保证用户权益,投标人或生产充电设备厂商需具备充电APP自主开发能力,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中提供的品牌及充电APP从未发生过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提供承诺函,以工信部公示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3月27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邮箱传递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24年03月24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1448431@qq.com,并与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工 18306296256)电话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报名资料上须写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3.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2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沿海集团官网上同时发布,供应商若因轻信其他组织或招标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151528991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18306296256
电子邮箱:1101448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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