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8403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强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昱璇0311-8585336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平山县城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8403001B01
招标内容:

平山县城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城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平行审投资[202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供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供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城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2.1.2建设地点:平山县城区(丽水湾小区、高村水厂、王母水源地、西庄水厂)、温塘镇区(S301省道与白鹿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大陈庄村东侧)、岗南镇区(岗南水乡西侧); 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平山县城区:1.丽水湾小区:恢复重建De200PE给水管790米、De160PE给水管1275米、De110PE给水管2642米;恢复重建De9OPE给水管1472米、De75PE 给水管1603米、De63PE 给水管1330米、恢复De25PE给水管2052米。2.高村水厂:修复配电室沉降地面18.02平方米;恢复重建围墙110.45米;修复厂区道路792.43平方米;修复屋面防水93.58平方米;更换潜水泵2台、变频器2台。3.王母水源地:排水渠环境整治3425平方米;修建护坡250米;铺设水源地砂滤层3000立方米;更换护栏1200米;加固水源井10座;更换潜水泵6台、变频器4台。4.西庄水厂:更换潜水泵3台、变频器3台。(二)温塘镇区:恢复重建温塘水厂输配管道(S301省道与白鹿大道交叉口西北侧)De250PE给水管156.23米及更换潜水泵4台;恢复重建大陈庄村东侧De250PE给水管203.99米。(三)岗南镇区:恢复重建岗南水源至富力养生城(岗南水乡西侧)De250PE给水管164米。 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4)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任昱璇,电话:0311-8585336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7 00:002023-10-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山县城市供水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邮编:

0504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梁强强

联系人: 任昱璇
电话:

0311-82911233

电话: 0311-85853364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关闭】【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