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施工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测绘预选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crfq20240516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悦139207779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2024 年度施工单项合同额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测绘预选供应商库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ESCRFQ2024051600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施工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测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联自 来水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024年度施工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测绘预选供应商库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 (001)2024年度施工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测绘预选供 应商库 标段(包)内容:测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 (001)2024年度施工单项合同额在400 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测绘预选供应 商库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测绘资质等级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专业,在有效期内,须提 供相关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 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 标入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 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 录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承诺 书(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2024年05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法: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本,单位 名称: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宏达支行;银行账户: 12001835200050001256,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TDSZ-2024-ZB162)+购买招标文件费”, 具体获取方式请登陆 https://www.wenjuan.com/s/7NbuM3c/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6日10 时00分 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递交。 万 递交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 2024年06月06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新水源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68号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22-598586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开发区盛达街45号 联系人: 张悦 电 话: 13920777987 电子邮件: tdsz-zbdl@teda.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张悦(签名) 达市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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