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乡经开区2020年度在建项目特种设备全面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5.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50900672
预算金额4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5090067-1

采购人(全称):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瑞欣建筑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经开区2020年度在建项目特种设备全面检测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509006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经开区2020年度在建项目特种设备全面检测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0年度对园区在建项目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全面检测项目 1 459000
 合计金额小写: 459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暂估

上限单价(元)

投标报价单价(元

1

塔吊

200

1000

1000

2

料提升机

50

600

580

3

施工人货电梯

200

800

760

4

吊篮

100

400

380

5

爬架

400

机位

100

1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6-01 —— 2021-05-31

3.2 履行地点:宁乡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甲方指与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告知后对相关在建项目特设备开展全面检验检测;

乙方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范围需涵盖本次服务项目清单内的设备;

乙方确保投入本项目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仪器、设备等符合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结算方式:本项目检验检测数量按实签证,检验检测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项目清单外的检验设备单价以双方协商单价计算。本项目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470000元;当检验项目结算总价未超过470000元时,按实际金额结算;当检验项目总价费用超过470000元时,按470000元结算;结算价格最终以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付款方式:本项目在合同期内支付两次检验费,其中合同期内春节前支付一次,结算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检验费用。结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实际检验检测台次的检验报告。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当次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湖南瑞欣建筑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80081070015022373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应建立健全指保体系,确保检验质量。

乙方应配备检验检测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检验检测工作需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检验师资格;检验员需持检验员证,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检验员数量应满足服务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对乙方的现场检验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确认,对检验检测质量进行监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具备发生意外事故的赔付能力,有检验检测风险责任机构保险;参与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应有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为保证服务项目应急需求,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检验技术人员和检验仪器设备需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服务现场;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被检验检测项目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日常检验检测工作能顺利进行;

7.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确保检验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并及时将检验结果报告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检测结果造假或者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行为(如向被检测项目相关单位索、拿、卡、要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将违法行为移送相关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5000元每次至10000元每次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6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2、本项目中乙方的投标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运输、管理、财务、税金、保险费(含意外险)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创业大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上河国际商业广场F区912房
法定代理人: 张毅 法定代理人: 史廷勇
委托代理人: 张毅 委托代理人: 史廷勇
电话: 0731-88981799 电话: 0731-89702363
传真: 0731-88981509 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PDF
  2. 宁乡经开区2020年度在建项目特种设备全面检测合同.PDF
  3. 关于推迟宁乡经济开技术开发区全面检测服务项目合同的情况说明.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6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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