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岩镇2024年办公楼植物租赁服务
金额
2000.00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华岩镇人民政府拟对机关办公楼植物租赁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货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岩镇2024年办公楼植物租赁服务。
(二)项目地点:华岩镇机关办公楼。
(三)项目总限价:2000元/月,24000元/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根据渝财规〔2022〕4 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1),即可替代以下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
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
三、租赁服务明细
见附件2《华岩镇2024年拟租赁植物明细表》。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1.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3. 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植物租赁
4. 为保障服务质量,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即可)。2022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选供应商具有3个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的植物租赁服务业绩证明。
5.为保障植物质量,提供距离华岩镇政府50公里范围内10亩以上绿植花卉种植基地合同复印件及现场图片。
6.为保障服务及时性,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管理人员),并提供对应供应商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建议供应商勘察现场后制作服务方案,需包含实地租摆效果、会议临时租摆及时性)。
七、比选办法:最低价法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均能满足,且不属于无效响应文件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相同中选报价,则由采购人择优选取供应商。
八、无效响应文件认定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达到采购方预期服务效果及满意度,可在合同到期后续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域。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将植物摆放在采购人办公场所指定位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替换或增加植物。
2.供应商负责对所有植物每周一次日常护理(高温季节根据植物养护需要增加频次),定期浇水、施肥和修剪。如植物出现死亡或严重破损,原则上由供应商负责更换相同品种、规格植物;更换时如没有相同品种、规格植物,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使用价值相近的植物替代。
3.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更换价值相近的当季植物。
4.如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如办公地点变动等)需搬移现有植物,或遇大型会议、庆典需临时摆放植物情况,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调整或增加布置摆放,不计费用。
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付款方式
租赁费用按季度支付,即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植物租赁费用发票,采购人凭发票支付。
联系人:黄老师 18983776886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预算金额:2000元
采购编号:10755249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华岩镇人民政府拟对机关办公楼植物租赁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货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岩镇2024年办公楼植物租赁服务。
(二)项目地点:华岩镇机关办公楼。
(三)项目总限价:2000元/月,24000元/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根据渝财规〔2022〕4 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1),即可替代以下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
料;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
三、租赁服务明细
见附件2《华岩镇2024年拟租赁植物明细表》。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1.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3. 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植物租赁
4. 为保障服务质量,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即可)。2022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选供应商具有3个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的植物租赁服务业绩证明。
5.为保障植物质量,提供距离华岩镇政府50公里范围内10亩以上绿植花卉种植基地合同复印件及现场图片。
6.为保障服务及时性,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管理人员),并提供对应供应商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建议供应商勘察现场后制作服务方案,需包含实地租摆效果、会议临时租摆及时性)。
七、比选办法:最低价法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均能满足,且不属于无效响应文件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相同中选报价,则由采购人择优选取供应商。
八、无效响应文件认定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达到采购方预期服务效果及满意度,可在合同到期后续签,最多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域。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将植物摆放在采购人办公场所指定位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替换或增加植物。
2.供应商负责对所有植物每周一次日常护理(高温季节根据植物养护需要增加频次),定期浇水、施肥和修剪。如植物出现死亡或严重破损,原则上由供应商负责更换相同品种、规格植物;更换时如没有相同品种、规格植物,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使用价值相近的植物替代。
3.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更换价值相近的当季植物。
4.如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如办公地点变动等)需搬移现有植物,或遇大型会议、庆典需临时摆放植物情况,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调整或增加布置摆放,不计费用。
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付款方式
租赁费用按季度支付,即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植物租赁费用发票,采购人凭发票支付。
联系人:黄老师 18983776886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预算金额:2000元
采购编号:10755249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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