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成樟脑仿真工厂实体装置(含操作平台)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00]hmgc[gk]2017023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武夷学院
招标联系人陈晔
中标联系人樊友林0599-5136100
公告正文
合成樟脑仿真工厂实体装置(含操作平台)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武夷学院

乙方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HMGC[GK]2017023合成樟脑仿真工厂实体装置(含操作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技术附件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合成樟脑仿真工厂实体装置 1 1600000 DPSP_HCZN3.0 确认中标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详细的实施技术方案,4个月内于武夷学院指定位置开发并安装调试完工(交钥匙 我公司承诺免费保修期为设备正式安装验收合格后4年,7*24小时在线疑问解答及24小时内上门维修服务,人为损坏,误操作,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如停电、电流过载等)原因除外。 武夷学院 陈晔/0599-5136100 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3718217218
合计: 16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确认中标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详细的实施技术方案,4个月内于武夷学院指定位置开发并安装调试完工(交钥匙),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系统测试与运行报告。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武夷学院

4.3交付条件:中标方开发完成并交付用户使用后,免费为用户提供基本操作、日常维护的培训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国产设备:全部货物交货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凭验收合格材料向乙方支付97%的合同款,乙方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余款3%待全部货物正常运行1年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 10.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交货的(逾期超过30个日历天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武夷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武夷山)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①质量保证期:至少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保修期内:免费进行设备安全调试;免费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供货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③保修期外:设备保修期过后,收到用户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只收取配件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④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的,按承诺提供服务。 (2)甲方权利 违约金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甲方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3)违约终止合同 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①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以下无正文)

甲方: 武夷学院 乙方: 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13层1339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樊友林
委托代理人:
2018-10-21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9-5136100 联系方法: 137182172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镇支行
账号: 账号: 0200006109200266217


签订地点:武夷学院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21日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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