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和县城“牛皮癣”清除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琰衡实业有限公司135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丽清0596-3800898
公告正文
平和县城“牛皮癣”清除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福建琰衡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FJZHCG[GK]2021001-1平和县城“牛皮癣”清除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1.4纸质版合同附件1:清理范围图; 1.5纸质版合同附件2:平和县城区主次干道基本情况一览表; 1.6纸质版合同附件3:平和县无物业小区楼道“牛皮癣”清理及辅助治理统计; 1.7纸质版合同附件4:验收、考核标准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60101 清扫服务 清扫服务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3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13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东路82号

4.3交付条件: 人员及设备设施按招标要求配备齐全后开始履行合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承包范围:平和县主城区共计8平方公里(详见纸质版合同《附件1:清理范围图》)。东南面从高南高速出口沿文昌路-南环路-迎宾大道至山格驯水桥,西北面从高南东古岩红绿灯沿西环路-古楼水港桥-北环路-正兴大道至山格驯水公园大桥。实施内容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含楼道,详见纸质版合同附件2:《平和县城区主次干道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合同附件3:《平和县无物业小区楼道“牛皮癣”清理及辅助治理统计》)、公共场所、公园、农贸市场周边等道路路面、沿街两侧建(构)筑物立面,沿街各类箱体、电线杆、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表面,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墙面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高度5米以下)存在或无明显乱张贴、乱涂写等视觉污染问题等,按照市场化运作质量标准清理及后续管护要求实施全覆盖清理管治。 5.2标准要求 5.2.1作业标准 (1)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药剂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覆盖;部分不能清洗的在不影响美观的情况下可用打磨的方式处理。 (2)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牛皮癣”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 ①“色差一致”就是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表面不同颜色,使用与原颜色相近或基本一致的涂料,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 ②“形状统一”就是对清洗保洁的被污染处表面要求有统一的覆盖形状(四方形、长方形),并有完整的轮廓; ③“干净整洁”就是对要涂刷的覆盖面,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的程序操作,力求达到整体干净整洁; ④“协调美观”就是力求使(整治)清理覆盖后的表面在“色、形、洁”的方面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有一定的美观。 (3)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要保证清除覆盖后,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4)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5)及时做好“牛皮癣”清理后地面清扫工作。 (6)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7)工作时间段,必须对本身责任路段两侧(含地面)可见物乱涂写、乱盖印、乱张贴上的“三乱”污染现象及时清理,保持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基本见本色,对新出现的主次干道“三乱”污染清理不得超过24小时,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清除率达100%。无物业小区楼道须每个月巡查清理一遍。 (8)高度5米以下广告需按清理标准进行清理。 (9)责任区内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懂配色的专业人员,在责任辖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2.2管理要求及人员和材料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乙方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要求乙方须拥有一支8人组成的专业清理队伍,其中包含1位项目负责人(具有经验的项目经理),方便与甲方沟通联系,签评考核成绩,在作业现场及时解决处理各种问题。 (2)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至少配备1辆巡查车、1辆小广告专用高压清洗车、3台小广告专用高压清洗机及相应的作业工具1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按合同要求逐月验收考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1)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且乙方的服务工作正式开始后每个月结算一次费用。(2)乙方完成一个月的清理及辅助整治服务后,甲方按验收结果在验收合格后的7日内支付上个月乙方的应得款项。(3)支付月承包费用时应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拨付承包费用。(4)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付款申请及正式发票给甲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5%,即人民币大写: 陆万柒仟伍佰元整(¥67500.00元) 。 说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 67500元,每履行完毕一年,甲方则在每满一年后的1个月内无息退还总履约保证金的三分之一,即22500元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9.1合同服务期为 叁 年, 2021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乙方实际进场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9.2原《平和县城区“牛皮癣”清除管理承包合同》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新一轮招投标工作滞后,则空窗期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牛皮癣”清除整治服务工作仍托付给原中标单位继续承包,因此这期间的承包服务费用由乙方按照中标价格支付给原中标单位,具体金额以甲方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拨款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若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洗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取消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若在承包期间有达到被解除合同条件且被解除合同,不得继续参加甲方的相关清洗服务项目活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在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考核办法 (1)考评制度:由平和县城市管理局对小广告维护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小广告清洗质量进行考评。 (2)考评次数:小广告维护管理服务作业考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每月考评不少于1次。 (3)考评检查内容:考评组根据验收考评标准,结合考评实际进行,抽查作业时间2个小时。 (4)考评及计算方法:实行月考评、百分制,时间跨度为每月1日至31日,考评组根据每次现场考评情况进行评分,每月评定考评成绩。 (5)考评组建立完善考评台帐,并每月公布考评结果,并抄送主管部门。 14.2奖惩方法 (1)平均分数在90分(含)以上为合格,若分数大于99分,则全额支付,若分数在90分至99分之间,则每减1分即扣除该月承包金额的1%。 (2)平均分数在85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扣除该月承包金额的15%。连续三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五个月评为基本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并取消所有履约保证金。 (3)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扣除该月承包金额的25%。连续两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三个月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并取消所有履约保证金。 (4)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洗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取消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若在承包期间有达到被解除合同条件且被解除合同,不得继续参加甲方的相关清洗服务项目活动。 (6)乙方若在承包期间有达到被解除合同条件且被解除合同,在甲方将该项目重新选定供应商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方选定新的供应商并完成移交后止。 14.3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纸质版合同附件4:验收、考核标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贰 份,送 平和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办及代理公司 备案 各壹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平和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 福建琰衡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平和县小溪镇河滨东路82号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金福路125号、127号
单位负责人: 龚奕斌 单位负责人: 刘丽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6-5263188
联系方法: 0596-380089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古雷新港城信用社
账号: 账号: 9080533010010000008971

签订地点: 平和县城市管理局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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