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处置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mgcq202405-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冰鸿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涛152566935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处置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mgcq202405-006
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05月20日10时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5月20日10时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买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
一、标的物介绍:
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处置项目(二次),位于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约160870.4立方米(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请自行考虑竞价风险)。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出售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竞价起始价:482611.2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48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5月20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5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处置项目(二次)”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5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出售单位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买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05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买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此次处置的工程弃土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有弃土数量、类别、性质等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的工作内容包括:清表、开挖、装车、运输、处置等,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清运完,负责清理所有出售货物现场的卫生和所有装运期间的安全问题及责任,路面协调和破损道路维修恢复原状、废弃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出售单位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竞得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本次拍卖标的物清运完毕,视为违约和自愿放弃该标的剩下的货款及货物。若受天气、环境、政策等影响导致延迟开工或完工,由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售单位批准同意后适当延长。所有弃土不区分可利用与不可利用,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不得在现场进行堆放,未按要求完成出售单位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缴入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弃土拍卖金及履约保证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出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买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竞价成交,必须按相关要求内容执行。
5、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6、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相关费用。
7、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竞得人清运完且经出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若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以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各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勘察现场联系人:刘冰鸿
联系方式:18855061777
出售单位: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冰鸿
电话:18855061777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7楼705室
代理公司: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涛
电话:1525669356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83号18幢2层13号、11层22号
2024年05月10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docx
评估明细表.pdf
竞价公告.pdf
项目编号:czmgcq202405-006
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05月20日10时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05月20日10时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买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
一、标的物介绍:
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处置项目(二次),位于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约160870.4立方米(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请自行考虑竞价风险)。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出售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竞价起始价:482611.2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48000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05月20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5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明酒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横山路东侧)工程弃土处置项目(二次)”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5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出售单位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买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05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买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此次处置的工程弃土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有弃土数量、类别、性质等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的工作内容包括:清表、开挖、装车、运输、处置等,由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清运完,负责清理所有出售货物现场的卫生和所有装运期间的安全问题及责任,路面协调和破损道路维修恢复原状、废弃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出售单位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竞得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本次拍卖标的物清运完毕,视为违约和自愿放弃该标的剩下的货款及货物。若受天气、环境、政策等影响导致延迟开工或完工,由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售单位批准同意后适当延长。所有弃土不区分可利用与不可利用,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不得在现场进行堆放,未按要求完成出售单位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缴入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弃土拍卖金及履约保证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出售单位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买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竞价成交,必须按相关要求内容执行。
5、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6、本项目不得转包,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相关费用。
7、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竞得人清运完且经出售单位验收场地合格后,竞得人若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因环保等其他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竞得人提出申请,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售单位以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出售单位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各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出售单位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勘察现场联系人:刘冰鸿
联系方式:18855061777
出售单位:明光龙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冰鸿
电话:18855061777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7楼705室
代理公司: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涛
电话:1525669356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83号18幢2层13号、11层22号
2024年05月10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人适用).docx
评估明细表.pdf
竞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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