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为装配式围挡采购人,该项目所需装配式围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装配式围挡进行询价采购,请邀请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原番禺区水泥厂,本项目工程费约45950.12万元。项目承建施工区域建筑总面积9.07万㎡,其中西地块为功能住宅及公建商业配套,总建筑面积约为8.67万m²;地块内有住宅及配套、售楼部(生活馆),总楼栋数为6栋。工期1100日历天。
2.2、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装配式围挡,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采购项目 |
暂定交货期 |
备注 |
1 |
装配式围挡 |
A1-2 |
m |
1000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堤路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以甲方具体通知起~甲方通知结束(计划2024年1月~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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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2.3、报价
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市场调查表中“综合单价”为买方支付卖方的货物及服务等的单价,其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材料供货所需的原材料、机械、劳务、服务、质检、装货、运输、损耗、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2)报价人应按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2.4、质量要求
按照图纸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本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深化设计参数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深化设计参数为准。
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竞价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深化设计为准。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5、结算支付
履约担保 |
签合同前乙方任选下方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 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5%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三个月。 |
结算方式 |
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税率(根据投标报价所明确的税率执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率按国家新的税务政策执行。 |
付款方式 |
1、支付条款:结算后30天内支付70%款项,90天内支付27%款项,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90天内无息支付。 2、付款方式:以现金转账/供应链金融服务/银承方式支付。 |
3、采购编号:EGJSGS-YSDD-GKXJ-2023-01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4.3、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若有);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4、具有良好的业绩、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根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时间节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
7.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5.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为便于招标人进行评标工作,需将报价电子版以Word/Excel格式文件单独上传一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加达创新中心6层623
联系人:谈吉相;杨金
联系电话:18191200707;1357157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