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雨花区国旗统一悬挂工作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负责组织辖区主要道路约4540根路灯杆的国旗悬挂工作。2024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假日期间在指定道路沿线所有路灯杆悬挂国旗,并负责国旗悬挂期间的巡查管理及悬挂结束后的撤除工作。
悬挂范围:1、韶山路(人民路-汽车南站);2、芙蓉路东侧(二环线-人民路);3、湘府路(五凌路-花侯路);4、万家丽路(人民路-金海路);5、人民路南侧(芙蓉路-万家丽路);6、长沙大道(二环线-京珠高速);7、劳动路(芙蓉路-红旗路);8、香樟路(韶山路-红旗路);9、木莲路(韶山路-体院路);10、时代阳光大道(万芙路-新兴加油站);11、红旗路(浏阳河-香樟路);12、花侯路(长沙大道-湘府路);13、车站路(劳动路-人民路);14、洞井路(劳动路-湘府路);15、沙湾路(体院路)(长沙大道-木莲路);16、玉竹路(万家丽路-香莲路);17、环保路(汇金路-京港澳高速)等17条主要道路及2个机关大院约5200根路灯杆的国旗悬挂工作,具体按实际悬挂杆数为准。
注:悬挂按照一年4个节日(元旦、春节、劳动、国庆)计算,单套价格66元,最高限价4540×66×4=1198560元。具体按实际悬挂杆数×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材料标准。统一使用4号国旗,色彩、布料、规格严格按照国家国旗标准制作,144cm*96cm,100%纯涤纶,确保面料防水、颜色亮丽、图案清晰;悬挂支撑架使用镀锌方钢25mm*25mm*1.2mm,固定螺纹抱箍(∮10镀锌螺纹杆)500mm,抱箍螺帽∮16,灯杆漆面抱箍保护套(∮12透明软管)400mm。(详见附表1)
附表1
悬挂国旗项目技术参数
项目
产品材料
规格及数量
4号国旗
防水涤沦布丝印
144*96cm*2
4号国旗更换(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悬挂4次,要求每个节日每次悬挂都必须使用全新国旗)
防水涤沦布丝印
144*96cm*8
国旗支撑架
镀锌方钢(方钢两头套塑料盖)
25*25*1.2mm*2100*2
国旗支撑架损耗
镀锌方钢
25*25*1.2mm*2100*5%
国旗固定螺纹抱箍
∮10镀锌螺纹杆
500mm*2
国旗固定螺纹抱箍损耗
∮10镀锌螺纹杆
500mm*2*5%
国旗抱箍螺帽
镀锌螺帽
∮16*4
灯杆漆面抱箍保护套
∮12透明软管
400mm*2
灯杆漆面抱箍保护套损耗
∮12透明软管
400mm*2*10%
国旗方钢支撑架打孔
打孔
150mm*4
运输材料
 
全年4次
人工装拆(含实时维护更换工时)
 
装4次、拆4次
器材保管
悬挂国旗支架回收保管
全年
绿化损坏修复
 
全年

注:色彩、布料、规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家标准制作。
 
2、悬挂要求。各任务路段两侧所有灯杆全部悬挂国旗,国旗下沿离地2.5m高(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遇个别灯杆上安装有配电箱、摄像头,以及被树枝包围严实的灯杆,可不悬挂国旗。高架路段只挂下层,不挂上层。旗杆下端不要伸出砖柱,以保障行人安全;保持国旗舒展,必须使用全新的国旗,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挂国旗必须兼顾市容整洁、严肃、美观。
3、应急处置。国旗悬挂期间,成交人每个节假日必须向业主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对出现国旗松垮、歪斜、不平整等不规范现象,由成交人免费维护,确保随时维护更新到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服务时间:2024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具体天数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项目指定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悬挂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1.2 服务地点:全区主要道路及政府机关大院(一、二院)。
五、服务标准:
1、本次采购包材料、包制作、包质量、包运输、包安装悬挂、包管理维护、包拆除、包安全、包税金等全过程服务。
2、路灯杆悬挂国旗必须采用带升降设备的机械安装(如高空作业车等设备),不得使用直梯倚靠路灯杆安装,不得破坏路灯杆油漆。
3、占用人行道安装作业时应在人行道安全作业区域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占用车行道安装作业时应选择车流量较小时段,在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路锥等警示标志。
4、夜间施工时,作业人员须统一穿着反光背心,并在安全作业区域或来车方向必要的安全距离外围设置反光锥。
5、安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工具设备)不得踩踏、碾压和破坏道路绿化设施(包括草皮、灌木和行道树等),如有损坏,由成交人负责修复。
6、施工作业现场要安排专人指导施工,并配合交警做好现场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提示。
7、全过程服务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含人员伤亡等),由成交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与之相关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要求附悬挂数量表及悬挂范围内图像资料,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2024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具体天数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项目指定节假日国旗悬挂工作必须在节前1天内完成,撤除工作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悬挂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初验,撤除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终验(如遇台风、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1.2 服务地点:全区主要道路及政府机关大院(一、二院)。
2、结算方法
2.1 付款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经费按进度在每个节悬挂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即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25%,具体以成交人实际悬挂国旗杆数×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3、特别说明
3.1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悬挂国旗天数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悬挂。
3.2 成交人完成悬挂任务后向采购人报告,由双方组织验收,签署验收合格单。
3.3 因政策变化、城市建设、道路改造等情况,各任务路段不宜悬挂国旗时,按实际悬挂杆数结算后自行终止。
4、供应商在投标前或中标后,若需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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