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3〕7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线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线缆采购)
发布时间:2024-01-09 10: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南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焦炭一体化项目接入南方电网(清溪站)运行并具备在清溪站事故状态应急接入平原站功能。其线路从焦炭一体化项目升压站采用电缆出线后向西南走线穿过4回国网220kV线路后采用架空走线至平原站外,于平原站外采用电缆走线穿过原110kV石平双回线、110kV-平清双回线后改用架空沿原220kV清平线走至清溪站外110kV铝厂双回线N3塔,再利用110kV铝厂双回线清溪站-N3段线路(更换导线)接入清溪站。路全长约2×8.07km,其中电缆部分长约2×0.65km新建架空部分长约2× 7.2km,改造部分长约2×0.22km,新建塔基23基。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954.13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
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线缆采购,包括线缆的供货、装配、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南沱镇
2.6 交货期:焦炭-平原段线缆2024年2月29日前到货,其余线缆2024年3月15-31日前到货。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1)制造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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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
联系人: |
胡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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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桂林、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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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jiangherunze_hb@126.com | |
邮编: | 408000 | 邮编: | 100070 |
联系电话: | 19923183614 | 联系电话: | 1888384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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