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
7
天
环卫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环卫车辆保险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nx-cncsfz-cg-2024-01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上海长宁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老师19121397630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25
公告正文
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X-CNCSFZ-CG-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险周期:2025 年 1 月 1 日零时-2025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本市有 固定的服务机构; (5)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 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宁区协和路 185 号 8 幢 2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宁区协和路 185 号 8 幢 201 室 七、其他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委托,对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本市有 固定的服务机构; (5)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 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编 号:NX-CNCSFZ-CG-2024-01 2、采购名称: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保险服务公开招标 3、采购概况: 在 2025 年内为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提供保险服务;环卫车辆保险 包括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含不计免赔险)、机动车交强险及车船税。 4、交付地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5、保险周期:2025 年 1 月 1 日零时-2025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 6、采购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 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4-11-05 至 2024-11-11 上午 09:00—11:00,下午 13:30—16:30 (节假日除外)至长宁区协和路 185 号 8 幢 201 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副本原件(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 图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 告开始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 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开始时间)、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原件(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前述证照等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单位需提交前 述证照等复印件一套(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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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周一)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4-11-25(周一)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协和路 185 号 8 幢 201 室 2、开标地点:长宁区协和路 185 号 8 幢 201 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投标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招标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塘路 195 号 5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宁区协和路 185 号 8 幢 201 室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19121397630 电子邮件: 8093015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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