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城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4-N1041
项目名称:2024年城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城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4年城市桥梁健康监测运维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城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城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后附)。(6)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证书;(7)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同时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桥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信用记录: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人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节假日除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3.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3.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西段29号
联系方式:029-87384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久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层
联系方式:029-89525802转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工、贾工
电话:029-89525802转8001
中天久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