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锦州石化公司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4锦州石化公司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 |
项目概况: | 2. 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完成2024年锦州石化公司主厂区地块和兴海公司地块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不划分标段。 2.2 功能用途:/。 2.3 服务(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5 标准及规模:满足《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土 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辽宁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 2.6 主要技术要求:/。 2.7 报价方式:1轮报价。 2.8 最高限价:45万元人民币(含税)。 2.9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如网站无法显示,请及时拨打:4008800114,请求客服处理,如第二天未处理好,请继续打客服电话处理,客服电话较为繁忙,请耐心等待并多次拨打。) 2.10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乙方完成项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付款。 |
项目单位: | 锦州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相关服务内容;委托监测单位为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发布辽宁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检测实验名录的公告》的名录中单位。(提供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截图) 3.2.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有土壤隐患排查或土壤、地下水相关服务工作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扫描件) 3.2.4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适用服务类项目)。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那磊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7604062857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万子婧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64267127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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