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警官0854-8336252
公告正文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404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04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新需求,全面提高车辆管理所的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水平,争创国内一等车管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创建国内一等车辆管理所;目前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原址不具备条件,我单位拟对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实施采购。
经过前期市场调查,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南锦驾驶人考试中心运营有限公司(3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6400㎡,一楼大厅面积约为300㎡,理论考场面积约为430㎡、档案室面积约为390㎡)位于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镇白泥田(归兰山大道北段与红旗路交叉口),具有地理位置的优势,且在以后车管驾管业务办理、交通便利、群众停车等方面占据优势;其次,办公场地及基础设施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已建成考试监管平台、考试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业务窗口、LED显示屏)。待配备(办公家具及办公设施设备、档案室密集架、叫号系统、门头装饰(发光字、牌匾/挂牌))。是都匀市区唯一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办公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黔南南锦驾驶人考试中心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镇白泥田(归兰山大道北段与红旗路交叉口)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0854-8336252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斗篷山路(环城西路)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管晓颖

联系电话:18285400502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经济开发区枣园小区口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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