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仓港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物流园区(A区北地块)监理(资格预审)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306.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6.86万元
招标公司太仓疏港铁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迪0512-67029841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珊珊173123109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太仓港综合枢纽( 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港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物流园区(A区北地块)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太仓浪港河,南抵北疏港高速,西起滨江大道,东至长江主江堤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20941万元,其中设备投资600万元、土建投资152210万元、其他68131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20605.86平米。总建筑面积263772平米。建设丙二类仓库86260.92平米,冷库61775.24平米,坡道及平台38163.3平米,丙一类仓库40605.6平米,监管仓库1424平米。建设办公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5542.97平米。其中地上建筑31477.3平米,包括行政用房、食堂、设备用房、门卫等,地下建筑4095.67平米,包括地下停车库、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生活泵房和变配电所等。同时,结合疏港铁路专用线项目,对太仓港综合枢纽(多式联运)物流园内部给排水、供电照明、监控通信、消防、环保、防雷、控制等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同步建设。项目建成后,年用电1700万度,年用水21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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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在监工程,中标后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3)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建筑规划最高高度为14.9米,消防高度13.73米,耐火等级为一级,单体最大单跨跨度为12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或合同归集表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原件扫描件。该工程业绩必须为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库业绩,并在资格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 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 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资审,现场地址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11-04 到 2024-11-11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58.211.58.103:30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太仓市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的15分钟解密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具体操作可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太仓分中心网页发布的“关于太仓市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试运行公告”相关要点。(2)本招标公告格式条款中的“(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相关要求取消,以“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表格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3)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项目不允许总监 有在监工程,中标后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承诺“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投标。(5)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需上传到“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端口,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等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8)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配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 (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当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择优推荐 3 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大于等于 7 家时,择优推荐 5 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10)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 (11)投标企业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应从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获取。为保证正常参与投标,投标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等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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