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韩升营地工程空调设备(含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韩升营地工程 空调设备(含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韩升营地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2】2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空调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24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76.38 万元,建设规模:对韩升营地内的房车营地、露营营地、核心区、旅游服务中心及空中花园等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20777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新桥镇韩升村西侧。
2.2 招标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图纸。招标控制价:33.2615万元。
2.3 交货地点: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韩升营地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完成设备的安装、联动、调试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和投标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打印);
(三)其他: / 。
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乡镇工程建设-业务管理-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 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分中心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 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 100 元/项目/家次。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上发布。
5.5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乡镇工程建设(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电子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新桥镇
联 系 人:陆树国
电 话:1380665068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迎恩路561号
联 系 人:赖敏丽、曹丽琴
电 话:13777032835、0574-59101900
时间安排表
1.招标条件
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韩升营地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2】2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空调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24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76.38 万元,建设规模:对韩升营地内的房车营地、露营营地、核心区、旅游服务中心及空中花园等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20777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新桥镇韩升村西侧。
2.2 招标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图纸。招标控制价:33.2615万元。
2.3 交货地点: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韩升营地工程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完成设备的安装、联动、调试等。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和投标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打印);
(三)其他: / 。
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乡镇工程建设-业务管理-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 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分中心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 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 100 元/项目/家次。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上发布。
5.5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乡镇工程建设(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电子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181。
6.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新桥镇
联 系 人:陆树国
电 话:1380665068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迎恩路561号
联 系 人:赖敏丽、曹丽琴
电 话:13777032835、0574-59101900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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