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宜矿区房屋维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拟对矿区房屋维修施工队伍进行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松宜矿区房屋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
二、工程内容:松宜矿区国有资产房屋的修缮(含公租房,原企业直管公房)、室内外附属设施的维护、室外基础设施维修(含道路、水沟、挡土墙、围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需提供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登记表;
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携带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4.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屋维修的工作业绩;
5.实行资格后审,证书原件由评标小组在评标时现场查验;
6.就近服务原则:为确保迅速及时提供维修服务,施工队必须常驻在矿区及周边,能随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
四、质量要求:本工程依国家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由建设单位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验收,约定保修期为1个自然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自然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返修,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处理,否则,建设单位有权邀请第三方进行处理,其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保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并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六、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湖北省维修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办理结算,支付办法按宜都市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下10%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不出现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18日下午3时;报名地点:松宜矿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机关一楼111室)。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下午3时止。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8日下午3时整;
地点:松宜矿区管委会机关会议室。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0717-4601862
宜都市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一、项目名称:松宜矿区房屋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
二、工程内容:松宜矿区国有资产房屋的修缮(含公租房,原企业直管公房)、室内外附属设施的维护、室外基础设施维修(含道路、水沟、挡土墙、围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需提供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登记表;
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携带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4.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屋维修的工作业绩;
5.实行资格后审,证书原件由评标小组在评标时现场查验;
6.就近服务原则:为确保迅速及时提供维修服务,施工队必须常驻在矿区及周边,能随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
四、质量要求:本工程依国家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由建设单位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验收,约定保修期为1个自然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自然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返修,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处理,否则,建设单位有权邀请第三方进行处理,其费用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保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并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六、结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湖北省维修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办理结算,支付办法按宜都市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下10%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不出现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18日下午3时;报名地点:松宜矿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机关一楼111室)。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下午3时止。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8日下午3时整;
地点:松宜矿区管委会机关会议室。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0717-4601862
宜都市松宜矿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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