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年度监督检查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45.8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01144424-00069466
预算金额44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柴鹏晖137889384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5
公告正文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年度监督检查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年度监督检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1201144424-00069466
    项目名称: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年度监督检查

    预算编号:0024-00054549
    预算金额(元):4458501元国库资金:4458501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445850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年度监督检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5850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上海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沪规划资源规〔2020〕6号)要求,对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相关的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测绘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及测绘活动监督检查三项,计划完成60家,并提供监督检查结果材料。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财大科技园)5号楼105B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财大科技园)5号楼10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并电话联系:13788938415;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12:00 时前。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
    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北京西路99号
    联系方式:021-6319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联系方式:13788938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13788938415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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