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0-440883-04-01-241976
预算金额3709.32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强武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威0759-313099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吴川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吴川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川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已由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发改投审[202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440883-04-01-241976,项目业主为吴川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启动资金到位。招标人为吴川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吴川市大山江街道228国道南分洪河东面。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幢剪力墙结构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配套肉菜市场),总建筑面积约为1013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为206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为6098平方米,肉菜市场建筑面积约为1240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为588平方米,其他配套面积约为1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531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12层,建筑总高度约为38.20米;规划保障性住房套数为160套(其中:户型面积约为35平方米的共有150套、户型面积约为65平方米的共有10套)。项目配套机动车停车位共为68个,其中地下停车位为51个,地上停车位(含机械停车位)为17个。2.1.3建设工期:承包总工期:54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审批时间),施工工期:510个日历天。2.1.4设计工期: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不包含审批时间)。2.1.5施工工期:建安工程施工须在510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2.1.6项目总投资:本次总招标控制价为:3709.3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635.58万元,设计费:73.74万元(不含勘察及初步设计部分):(最终以吴川市财政局审核为准)。2.1.7质量要求:根据有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按照EPC承包合同完成所有规定的设计、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要求。2.2本次招标范围:前期工作、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建安工程施工等工作。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备案,向招标人移交合格的工程。其中:①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配合项目的工程报建,以及为满足项目进展而配合招标人的其他工作;②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全专业)、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确定的投资额度严格实行限额设计,确定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限额目标。③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建设总承包、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2.3项目要求:项目要满足环保、土地、规划、节能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安全、劳动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核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建设,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不得超预算。2.4本项目属于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该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是:二星级及以上规范;中标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或者专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②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4)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5)若发现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提交相关证明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作废标处理。(6)不允许通过挂靠满足资质条件的单位来投标,如经发现,一律作废标处理。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三个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提供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3.6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9时3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7.1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7.2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8.异议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5564862。(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3.联系方式招标人:吴川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文化路41号吴川市政府招待所院内联系人(实名):梁强武电话:0759-6518808传真:/电子邮件:wccf651880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湛江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2101-2105号联系人(实名):罗威电话:0759-3130991传真:0759-3130901电子邮件:Zjclc***.*****.***2023年11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