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20223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瑛021-205506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外运化工风险管理部2024-2025年度律师顾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外运化工风险管理部2024-2025年度律师顾问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202230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1-13 16: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上海市国展路777号中外运上海大厦6楼
联系人: 张瑛
联系方式: 021-20550617
邮箱: zhangying41@sinotrans.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外运化工风险管理部2024-2025年度律师顾问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202230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投标方需要具备物流行业的国有企业律师顾问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为采购方日常经营提供合同审核、法律咨询、出具风险提示、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等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其中对涉及到诉讼案件、投资并购项目等专项服务类的将另行委托,不在日常服务范围之内。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评审 1.每年合同评审量约2000份,英文合同与中文合同所占比例约为10:100,使用公司范本比例约为35%。 2.投标方需要配备相应物流行业经验、专业知识的执业律师开展合同评审,并对招标方所有合同文件材料完全保密,不得外泄,否则,投标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3.评审合同的修改意见均需以审阅修订格式批注,并对必要之处说明修改理由。 4.合同反馈时间,一般情况,评审律师应当在招标方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如因投标方过错未能及时回复邮件超过3次/月,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与投标方的合同,并要求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等。 (二)标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制定与修订 1.根据招标方业务情况,制定各类合同文本与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业务类合同、非业务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2.业务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物流类、运输、仓储、保税、货代、多式联运、散装化学品、海外业务等,每类别不低于2份,具体视公司业务需要确定。 3.非业务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类、工程采购、信息服务采购、设备采购、咨询、评估、各类服务采购、知识产权等,每类别不低于2份,具体视公司业务需要确定。 4.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如合规承诺函、保密协议、招标文件、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具体视公司需要确定。 (三)法律与合规培训 分析化工物流行业的相关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根据招标方法务部门的要求,制定培训课件与计划,组织法律类培训(约4次/年)、合规类培训(约2次/年),具体视公司业务需要确定。 (四)发送律师函 免费发送律师函,数量不限,具体视公司需要确定。 (五)法律咨询与谈判 1.公司经营中无需专项服务的日常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货物损失赔偿纠纷、员工持股、投融资等非诉纠纷事件或项目的法律咨询。关于各类法律咨询的回复时效,正常情况下,投标方应当在招标方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邮件回复招标方;如为紧急情况,投标方应当立即回复招标方。如因投标方过错未能及时回复邮件累计超过3次,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与投标方的合同,并要求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等。 2.法律谈判,约10次/年,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处理与合作方的合同谈判、业务纠纷等尚未形成诉讼案件的民事商纠纷、行政纠纷和其它重大纠纷。 (六)风险提示 根据招标方日常经营需求,制定风险提示函,约4份/年,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七)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招标方日常经营需求,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约10份/年,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八)其他日常律师顾问服务 对涉及到诉讼案件、投资并购项目等专项服务类的将另行委托。 (九)费用支付方式 1.分期支付费用 每3个月为1期,在后一期的首月收到投标方合格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一期的费用。根据工作量、服务考评、质量奖惩结算费用,例如:第1期为11月、12月、1月,在第2期的首月即2月,招标方收到投标方寄出的合格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1期的费用。 2.第1、2、3、4期费用支付进度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20%,20%,20%,40%. 3.报价必须包含日常差旅、会务等相关费用,日常服务以外产生的费用根据招标方制度及标准执行。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与本项目采购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 ④被招商局集团、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 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①合法经营: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提供注册地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②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律师事务所经营时间应在两年以上,指派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书PDF扫描件,加盖律所公章)。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须具备从事海商海事业务经验,且有为类似业务的公司提供顾问服务经验的业绩(如实填写主要案件汇总表以及提供顾问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4-11-14 17: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4-11-15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5 13:3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11-15 13:30:00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税率(%)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律师顾问服务 4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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