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阳县乡村振兴示范点污水治理项目(1-5标段)施工招标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绥阳县乡村振兴示范点污水治理项目(1-5标段)施工招标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19 15:4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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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内容不变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项目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中:“八、其他要求: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类别A类及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该项内容更正如下: “八、其他要求: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配置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类别A类及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应证明。”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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