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能江苏省北部区域2024年第一批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NWNY-SH-XMZB-2024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南能江苏省北部区域2024年第一批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详见标的物清单。
2.2项目概况:上海南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对上海南能江苏省北部区域2024年第一批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本项目中标人可参与上海南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后续对应标包内容的承接工作。
本项目对标的清单各地级市(各标包范围都涵盖本项目苏北五个城市:徐州市、宿迁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进行框架招标,预计采购容量为120MW(3个标包,每个标包40MW),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本项目合同实际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所列工程量是预计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上海南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2.3招标范围: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按其各建设类型的中标费率承揽该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户用光伏电站市场开发及手续办理、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在内的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含并网箱等)、逆变器、光伏支架、电缆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若需)、防雷、环评(若需)、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结构校核报告。(建(构)筑物的结构不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在本项目考虑范围内)
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发包人的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承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项目内各标包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对应建设形式的中标费率结算,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含EPC总承包合同)。
光伏项目中的系统包括现场子站建设及主站平台数据接入两部分,其中现场子站建设(含计量)在EPC总承包总包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预留标准接口和协议对接主站;子站接入主站平台数据的接入服务费用列入本EPC总承包合同价中,按项目规模及具体情况由EPC方据实支付主站平台实施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项目验收前提条件之一是主站平台数据接入验收合格。
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2年。
2.4项目地点: 徐州市、宿迁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80 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需求单位 | 标包名称 | 建设类型 | 总容量(MW)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单价限价 (元/Wp) | 标的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最大中标数量 | 计划工期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上海南能江苏省北部区域2024年第一批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 | 上海南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标包1 | 南北坡 | 40 | 24 | 7512 | 3.13 | 3 | 1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50万元(按标的收取) | 本项目以标的为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以标的为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
阵列式 | 12 | 4452 | 3.71 | ||||||||||
阳光棚 | 4 | 1560 | 3.90 | ||||||||||
标包2 | 南北坡 | 40 | 24 | 7512 | 3.13 | 1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
阵列式 | 12 | 4452 | 3.71 | ||||||||||
阳光棚 | 4 | 1560 | 3.90 | ||||||||||
标包3 | 南北坡 | 40 | 24 | 7512 | 3.13 | 1 | 以项目实际合同委托为准。 | ||||||
阵列式 | 12 | 4452 | 3.71 | ||||||||||
阳光棚 | 4 | 1560 | 3.90 | ||||||||||
备注 | 1、招标有效期及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注: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工程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协议期内 各标包中标人实际工程量达到标包预估容量110%时,即终止该标包中标人的协议。 (2)协议期届满时 各标包中标人实际工程量在标包预估容量小于110%的,按期终止该标包中标人的协议。 (3)因其它标包中标人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的份额造成重新分配而增加的,不纳入原中标份额的110%,且不影响原中标考核。 2、考核要求:发包人在合同执行期对各标包中标人进行考核。各标包中标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中标容量的30%或以上,未达到并网容量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在12个月内的能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扣减其商务分20分,执行该条款时间节点以能源公司出具处罚单为准。所取消未完成份额按招标标的分配比例重新分配给完成并网中标容量30%及以上的中标单位。 3、本批项目不含暂列金额。 4、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单价不参与竞争,各投标人须将该笔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且统一固定为南北坡0.0246元/Wp,阵列式0.0329元/Wp,阳光棚0.0333元/Wp。 5、屋顶产权和设备材料调价机制:无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按标的报统一的一个投标费率)。本项目为含税报价,最终实际税率按照设备税率13%(单价占比不少于60%);施工税率9%(单价占比不少于30%);服务税率6%(单价占比100%-设备-施工),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各项税率占比。 2、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其成本为有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费率调整,为固定价格,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结算方式:按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 南北坡结算价=(最高单价限价-安措费单价)*中标费率*实际装机容量+安措费单价*实际装机容量; 阵列式结算价=(最高单价限价-安措费单价)*中标费率*实际装机容量+安措费单价*实际装机容量; 阳光棚结算价=(最高单价限价-安措费单价)*中标费率*实际装机容量+安措费单价*实际装机容量。 4、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发包人以每不小于4MW容量为一个批次分别支付预付款、并网款、竣工验收款、质保款,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每批次审核南北坡比例不高于60%,阵列式比例不低于30%。 | ||||||||||||
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的,3个标包,中标人数量详见标的物清单,标包不可兼中。 2、承包方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含户用光伏电站市场开发及手续办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属于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有): 要求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设备采购目标: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确保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确保供方资料按期提交;确保设备、材料准时到货。 4、现场踏勘(如有):甲方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 |||
通用资格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彩色盖章扫描件)本项目须由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 |||
专用资格 | |||
(1)投标人需具备已完成的以下业绩,详见下表: | |||
投标人类型 | 承担工程任务 | 业绩要求 | 业绩类型 |
非联合体 | 施工和设计 | 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 EPC总承包或光伏系统集成业绩 |
联合体(若为联合体,则承担各自工程任务的单位需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 施工 | 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 EPC总承包或施工工程或光伏系统集成业绩 |
设计 | 光伏发电项目业绩 | EPC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光伏系统集成业绩 | |
已完成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判断依据(设计业绩需提供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类似能证明设计满足业主需求、可按图施工批复或合格的用户证明材料为判断依据)。如为施工框架合同,则以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竣工验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为一项业绩计算;如为设计框架合同,则以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类似能证明设计满足业主需求、可按图施工批复或合格的用户证明材料为一项业绩计算。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a至f)其中一项和下列施工资质(g)其中一项。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及成员方应分别具备其联合体协议承担的工作范围对应的下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施工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经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工期内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www.mohurd.gov.cn)查询担任项目经理全部“个人工程业绩”的截图)。 3)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 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 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下载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22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7时00分00秒,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4.4若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开标最低要求,则视同本项目投标人数量不足。将按照招标人采购管理规定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具体请留意最新公告。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6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其他要求: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评价,投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报名相关的专业。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的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7月15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4时30分00秒。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4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邮箱或者当面递交
异议递交邮箱:78373045@qq.com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812270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ygyljd@csg.cn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3-14楼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3号佛山市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联 系 人:陈工/吴工
电 话:0757-82574755/82574784/8257478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