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8-fw01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佳婧0663-66993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18-FW013
1、招标条件
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不含码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乙烯,共包括41套主体装置和204个主项单元,并配套建设30万吨级原油码头、10万吨级产品码头及长输管线等工程,占地920公顷,批复可研投资654亿元人民币。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炼化一体化厂区和厂外工程:
炼化一体化厂区:包括工艺装置及其配套的油品储运、公用工程等设施,按功能划分工艺装置区、储运区、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区、生产管理区等四个分区。
厂外工程:包括原油码头及码头库区、产品码头、原油及产品输送管线,以及政府配套建设的外部电网、电信、给排水、公路、铁路等设施。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炼化厂区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龙江河入海口以西区域;原油码头库区位于惠来县东南石碑山区域;原油码头位于靖海镇石碑山灯塔附近海域;产品码头位于大南海龙江河口西侧海域。2018年10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核准。
自2019年6月起,先后组织国家级、省级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对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和储运项目、公司产品码头改造工程、公司成品油首站建设项目、公司标准化检修基地建设工程、公司新增液硫装车及废气处理项目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取得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通过评审; 2021年4月份起,先后组织国家级、省级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对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和储运项目、公司产品码头改造工程、公司成品油首站建设项目、公司标准化检修基地建设工程、公司新增液硫装车及废气处理项目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评审,取得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通过评审。
 现拟对上述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与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要求,开展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不含码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设施验收工作,根据项目验收需要编写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不含码头)、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和储运项目、公司产品码头改造工程、公司标准化检修基地建设工程、公司成品油首站建设项目、公司新增液硫装车及废气处理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编写放射防护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与设施验收方案,协助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完成评审(验收)专家组对各项目评价报告审查,并落实专家评审和验收意见,对问题进行整改,修订完善评价报告,直至评价报告取得评审(验收)专家组复核确认,达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核查备查要求,形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备查,并要提交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同时进行信息公示,协助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直至全本项目通过职业卫生竣工验收评价。
2.3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要求,开展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不含码头)、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和储运项目、公司产品码头改造工程、公司标准化检修基地建设工程、公司成品油首站建设项目、公司新增液硫装车及废气处理项目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设施验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调研、收集、获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与验收工作所需的资料、数据、信息和文件等,并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2.对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专篇要求,开展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建设及落实执行、完好运行状况的检查验收;
3.本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编制与审核。
4.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样品实验室检测与分析和工程分析。
5.按规范编写本项目各工程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并报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包括根据项目验收需要,以及工程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实际需要,进行分期 职业卫生评价与验收。
6.按规范编写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写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并报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
7.配合甲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并依照评审及验收意见,修改完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协助甲方进行整改,直至评价报告取得评审(验收)组的复核确认,达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核查要求。
8.形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备查,并要提交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同时进行信息公示。
9.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和出版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直至全部工程或项目职业卫生验收全部合格。
10.为完成职业卫生评价与验收需要开展的其它相关工作。
11.乙方承担因以上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检测费、人工费、差旅费、评审费、会议费、出版费和税费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设施验收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2.5服务地点: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
2.6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须持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第一类须包含化工、石化及医药,第二类须包含核技术工业应用;投标人须有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信息的网站,提供网址。
3.4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付、服务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企业)不得同时投标该项目;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该项目。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并完成1项大型石油化工(1000万吨/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及以上加工规模)整体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业绩。1000万吨/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及以上加工规模项目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及批复、备案或其它通过验收证明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两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7.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7.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8投标人不得将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日15时00分至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交易平台公告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anghaigongsi9@163.com。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7.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观看开标过程,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赵慧昌
联系方式:0663-76021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黄佳婧/唐增浩
邮箱:shanghaigongsi9@163.com  
电话:0663-6699370/0663-6699330                            
 
 
返回顶部